老翁79歲生日性侵智障女子 官斥利用事主缺陷 行為可恥囚4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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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79歲生晨那天,在住所樓下公園結識一名19歲的智障女子,之後二人先後在電梯及後樓梯有親密接觸。老翁早前就兩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非法性交罪被裁定罪成,報告指事主事後怕見中老年男子。案件今(1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4年。法官直斥老翁利用事主的缺陷以滿足自己的性慾,行為可恥。

老翁79歲生日性侵智障女子,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入獄4年。(資料圖片)

事主怕見中年男子

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心理報告指,她在事後感到不快及憤怒,害怕看到中年及老年男子,又出現情緒及睡眠問題,但情況隨時間好轉。

官指被告利用事主缺陷可恥

法官又指,從呈堂片段可見,事主行為舉止與正常19歲女生有異,而途中明顯受到被告擺佈,直斥被告利用事主的缺陷以滿足自己的性慾,行為可恥;法庭必須保護精神上無能力人士,雖被告稱感到內疚,又對事主致歉,但在被告的錄影會面及審訊期間完全看不到被告的悔意,亦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事主智商僅得6歲

案情指,X於案發時19歲,惟智商等同6歲零4個月的人士,屬輕度弱智。案發日為被告生日。他於當天在居住公屋樓下的公園,與素未謀面的X搭訕,被告和X之後乘搭升降機,並以自己的陽具頂X的臀部。

被告辯稱「你情我願」

兩人之後到某層的後樓梯,被告攬住神情呆滯的X,並摸對方的胸。被告繼而脫下兩人的褲子,並以自已的陽具「撩」X的私處。被告最後捉住X的手,摸他自己的陽具。被告被捕後稱當時二人「你情我願」。

案件編號:HCCC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