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中學中六生關注組發聲明:校方指鹿為馬、砌詞狡辯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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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祿中學爆出老師報警驅趕「last day(最後上課日)」中六學生事件,《香港01》於3日晚收到一封署名為「現屆中六學生」的電郵,收件對象為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辦學團體沙爾德聖保祿女修會及各大媒體,回應學校早前發出的聲明,表示對母校感到十分失望。
電郵內容表示,一眾學生「冒着被秋後算帳的風險挺身而出,只冀望藉此事一改學校內部歪風,以保母校聲名」,希望教育局及辦學團體跟進是次事件。學生進一步指明,當局應處分四名涉事教職員,相關人士亦應向受影響的同學道歉;而聖保祿中學應作特別安排,讓本年度中六學生再回校拍照。

聖保祿中學中六畢業生,2月28日最後上課日,校方禁止同學在校內拍照留念。學生在校外門口拍照,有人報警阻街,有警員到場了解。(受訪者提供)

就報警驅趕「last day(最後上課日)」中六學生事件,聖保祿中學上周五(1日)解辯指,校方有就最後上課日作拍攝安排,包括特別安排教學助理於當日午膳及放學後為各班拍攝照片,強調中六班已知悉有關安排,又指大部分班別依其選定時間完成拍攝。校方又指,由於放學後個別課室預定要上樂器課及進行清潔,惟部分學生亦留在內畫寫校服,學校的老師待學校關門時間,即5時15分才叫學生盡快回家。

惟至6時,仍有部分學生在校門外叫囂,坐在行人路及欄杆上,老師勸喻其歸家無效後,其中一位老師因擔心學生安全,情急之下而私下報警求助。校方強調,已向相關老師嚴正指出,不應在未得校方授權下,急於報警求助。校方又就事件對鄰舍,道路使用者及警方造成的影響深表遺憾,而校方亦承諾會檢視日後中六學生最後上課日的拍照安排。

不過,關注組的聲明電郵並不同意校方説法。關注組在電郵中指,的確有少量同學為求取得更好的拍攝效果,而暫時坐在欄杆和地上,但強調「該名老師到達校門時,上述坐欄杆和地上的情況均沒出現。而該名老師由始至終,亦未有向同學表示過擔心他們的安全,只有不斷以言語恐嚇同學再不離開便以『阻街』為由報警。」

聖保祿中學中六畢業生,2月28日最後上課日,校方禁止同學在校內拍照留念。學生在校外門口拍照,有人報警阻街,有警員到場了解。(受訪者提供)

電郵續指,有同學因此與該名老師發生爭執,老師走到一旁撥打電話後,兩名警務人員到場了解事件,並於安慰同學後離開。關注組引述教育局2018/19學年的行政指引,稱當中只建議教職員在學生身體嚴重受傷、命危、發生氣體洩漏事件或接獲炸彈警報等緊急情況下報警,因此該名老師因「擔心學生安全,情急之下而私下報警求助」的行為,可能已違反上述行政指引。

另外,電郵內容批評,校方只批准每班約10分鐘的拍照時間,同學們多次質疑為何往年享有的權利要突然在今年奪回,但未獲合理解釋,部分學生更因此失聲嚎哭。

電郵末段表示,一眾中六學生「冒着被秋後算帳的風險挺身而出,只冀望藉此事一改學校內部歪風,以保母校聲名,亦望得各舊生及家長支持。」相關學生希望,教育局及辦學團體跟進是次事件,而當局亦應處分四名涉事教職員,相關人士應向受影響的同學道歉。

聖保祿中學中六畢業生,2月28日最後上課日,校方禁止同學在校內拍照留念。學生在校外門口拍照,有人報警阻街,有警員到場了解。(受訪者提供)

電郵全文:

就聖保祿中學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作出的聲明之回應
敬啟者:

我們現正就聖保祿中學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作出的聲明作出以下回應。

(一) 老師把所有學生趕出學校是我們聚集在學校門口的主要原因。大部份同學都希望在校內拍照,以便日後回憶、懷念。校方不允許同學於校內拍照,那剩下唯一有紀念價值的地方便是學校大門。我們明白學校大門外乃公眾地方,所以盡量檢點,避免阻礙其他道路使用者。我們承認的確有少量同學為求取得更好的拍攝效果而暫時坐在欄杆和地上,但該名老師到達校門時上述坐欄杆和地上的情況均沒出現。而該名老師由始至終亦未有向同學表示過擔心他們的安全,只有不斷以言語恐嚇同學再不離開便以「阻街」為由報警。有同學因此與該老師發生爭執,老師隨後走到一旁撥打電話。未幾兩名警務人員到場了解事件,並於安慰同學後離開。警方發言人早前表示一名男子於2月28日報案,指有學生在跑馬地一學校外的行人路上造成阻塞,與母校聲明中因擔心學生安全而報警的理由大相徑庭。再者,若報警原因真是出於擔心同學坐在欄杆上會造成危險,作為老師應該勸喻同學到安全的位置而不是出言恐嚇甚至報警驚動警方,浪費警力。而教育局的行政指引(2018/19學年)只建議教職員在學生身體嚴重受傷、命危、發生氣體洩漏事件或接獲炸彈警報等緊急情況下報警,該名老師因「擔心學生安全,情急之下而私下報警求助」的行為可能已違反上述行政指引。

(二) 我們明白校方禁止學生使用手提電話的原因,亦清楚知道該安排乃是其中一項校規。但以往每年每屆中六生之最後上課日,學校師長亦會通融讓學生於課餘、課後,甚至課堂上拍照留念。此乃多年來約定俗成之慣例。豈料校方於最後上課日之前一天(二月二十七日)才告知今年將一改慣例,改由老師助理(TA)替全級同學以校方相機拍照留念。同學們接到消息後雖感到詫異,但仍相信一切會如往年一樣順利進行。豈料最後只獲得校方批准每班約十分鐘之拍照時間,同學們多番向老師提問為何往年享有的權利要突然在今年奪回,老師亦未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只於本年嚴謹執行校規。有部份同學的情緒亦因此而變得激動,失聲嚎哭。

(三) 因學校平日之大多數之課餘活動及自修室等的完結和關門時間都於五時四十五分或之後,對於校方表示下年五時十五分是學校關門時間,我們均表示於母校就讀六年來不明白亦不知道校方從何開始建立和實行有關措施。

(四) 本校老師一向教導同學「人非聖賢,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犯了錯不得推卸責任給予他人。有低年級同學表示,有老師於課堂上堅決否認有校內老師報警,並向他們表示應該為有本屆畢業生為學姊感到羞恥及慚愧。其後,校方又發出聲明承認學校有教職員報警。從這件事上,我們看不到老師和學校以身作則的好榜樣,反而是指鹿為馬、砌詞狡辯,掩飾校方的錯失。我們因此對母校感到十分失望。

我們懷疑因我們成績遜於學姊,並於校內敢言說出心中所想和對校方措施之不滿而被老師標籤為「曳」,所以被奪去以往多屆學姊皆有的權利甚至被報警驅趕,同學們都覺得心靈受創、痛心入骨。若校方未有固步自封,迴避檢討老師權力過大,一直縱容訓導老師以威嚇手法對待學生,亦不會令老師以為能借警方之力進一步逼迫同學。校內從前亦有學生被老師公開標籤為「有能力學生(abled students)」和「沒有能力學生(disabled students),校方亦沒有介入阻止,而學生皆一一啞忍。面對母校步步進逼,我們決不退讓。秉承着「為一切人,成為一切(Omnibus Omnia - All Things to All Men)」的校訓,我們冒着被秋後算帳的風險挺身而出,只冀望藉此事一改學校內部歪風,以保母校聲名,亦望得各舊生及家長支持。希望 楊局長及 修會跟進是次事件,對XXX女士、XXX老師、XXX老師及XXXX老師作出處分,並對受影響之同學作出道歉,以及要求聖保祿中學校方作出特別安排,讓本年度中六同學再度回校拍照紀念。

此致
教育局局長楊先生、沙爾德聖保祿女修會、各大媒體

現屆中六學生謹上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