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學會微調方案臨床定義不清?拆解業界政府理解落差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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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界就放寬海外專科醫生的實習期連日來爭議不斷,醫學會及其他醫生組織倡議的「第五方案」被炮轟,醫學會昨晚(25日)遂炮製經微調的「第五方案」與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兩大醫學院等代表開會。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在會後開記者會公布,新建議是海外醫生試後臨床工作18個月,不分機構都劃一年期。食衞局局長陳肇始也指會面氣氛和諧。
豈料,一夜之間,事態發展至今日(26日)今日卻鬧出羅生門,政府與醫生組織對外的說法,均分別有兩個版本,海外醫生是否必須要在公立醫院完成1.5年住院病人臨床工作等都說不清。據記者了解,業界、病人組織一時間都掌握不到方案「真相」。直到今傍晚,醫學會再澄清新建議細節。
一個方案,眾說紛紜,為何食衞局及醫學會所理解的臨床工作定義有落差?下文梳理訊息混亂的緣由。

醫學界在昨晚有兩場會議,第一場由食物及衞生局主持,與多個團體代表包括醫學會、醫專、醫管局、衞生署、兩間大學醫學院、醫委會等人,會上醫學會何仲平有解釋第五方案詳情。第二場會議則由醫學會與其他醫生組織參與,談論醫學界對第五方案的立場和共識。

何仲平昨晚一度稱已「數夠票」,方案足以在醫委會通過。(資料圖片)

雙方稱會面氣氛良好 醫學會聲稱「數夠票」

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昨晚在政府總部表示,開會「氣氛良好」、「非常有建設性」,又歡迎醫學會提出一視同仁的方案;不過陳肇始指未收到方案的詳細細節,又相信未有最後一個方案。她亦未透露,醫學會提出了什麼方案。

陳肇始兩次面對傳媒時指無收到方案五細節,但政府發言人發稿反駁其說法。(資料圖片)

食衞局一度稱微調第五方案無細節

然而,今日政府說法大逆轉。陳肇始由昨晚至今早都公開說,未收到方案細節,又認為應由海外醫生的僱主決定工作內容。但至下午,政府發言人發稿,改口承認昨晚會議上有討論細節,包括「臨床工作定義不包括公營醫院臨床工作以外的服務」,部分與會者對此有保留,而且與會者未就細節,包括臨床工作定義及年期計法達成共識。據了解,有保留的正正是在席的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惟《香港01》向衞生署求證時,署方僅口頭回覆「無補充」。政府發言人說法反映會議有討論「臨床工作」性質。

「臨床工作」定義只限公立醫院?

另一邊廂,醫學會昨晚開記者會,解釋微調「第五方案」細節,會長何仲平稱方案要求海外專科醫生在通過執業試後,需工作多1.5年,整體經驗需至少滿3年,方可獲免實習。他又指,新方案在政府的會面上反應很好,相信「數夠票」可在醫委會通過「第五方案」。

何仲平當時解釋,由於要求醫生需照顧公營的病人,若受聘於大學醫學院可在其教學醫院,即瑪麗醫院及威爾斯親王醫院;而若衞生署醫生則可借調(rotate)到公立醫院完成1.5年臨床工作。何仲平並無提及可由「equivalent」同等臨床經驗取替。

不過,據消息人士今日透露,目前最新的「第五方案」條文的原文是「18 months of full time equivalent in in-patient clinical service for public patients」,即要求海外醫生需做滿18個月全職、針對公立住院病人的臨床服務;或完成同等臨床經驗,並由僱主簽核證明及向醫委會申請即可。

截至4月25日,醫委會的各大方案綑綁年期如圖。(香港01製圖)

多方「誤解」新方案 紛發稿駁斥

據政府發言人發稿顯示,昨晚政府會議的與會者將最新方案理解為,衞生署提供的服務、兩所大學醫學院的教學及科研工作等,都不被定義為「臨床工作」,與醫學會的方案條文定義有異。

其他醫學團體也紛紛表達關注,反駁「臨床工作」定義不宜如此狹窄。中文大學醫學院回應指,「『臨床工作』必須『全時間』及在『公立醫院』,反映他們對醫學院的工作缺乏理解」,斥此舉否定教學及研究對醫療系統的重要性及貢獻;港大醫學院回應指,醫學院醫生「日常工作包括臨床治療 、教學與科研」,促醫委會決定時考慮所有因素。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回應,亦是針對公立醫院臨床工作而評論:「對於有意見認為在衞生署工作的同事需要調派到公立醫院工作,其『臨床工作』才會認可,醫專因未有相關建議的細節而未能詳細討論」。

醫學會稱正就條文作調整。(資料圖片)

作為倡導者的醫學會未有就各方的疑慮再釐清,僅簡短回應指,現正調整新方案的完整條文,亦需就條文尋求法律意見。如有進一步消息,會盡快通知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