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張建宗再度護航:非政治任務 非為內地「度身訂造」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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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建制及泛民陣營昨日(12日)在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爆發肢體衝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12日)發表網誌,再度為修訂條例護航,他稱:「建議並不是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更絕非為內地『度身訂造』。」
張建宗批評,部分人士以陰謀論看待是次修例,他強調:「修例絕無隱藏議程(hidden agenda),絕無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務。」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12日)發表網誌,再度為修訂《逃犯條例》護航。(網頁截圖)

修例有「八不移交」保障

張建宗在網誌中羅列修訂《逃犯條例》的各項要點,重申修例有「八不移交」的保障,即不符合「雙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不移交﹔缺席情況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則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

張建宗表示,建議並非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更絕非為內地「度身訂造」;《條例草案》主要是針對觸犯當中訂明的嚴重罪行的逃犯,並非奉公守法的市民。他認為,由於《條例草案》比較複雜,一般人不容易完全掌握其內容,導致誤解:「部分人士更以陰謀論看這次修例。我強調修例絕無隱藏議程(hidden agenda),絕無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務。」

張建宗:「修例絕無隱藏議程(hidden agenda),絕無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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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說法指,香港回歸時的《逃犯條例》移交適用範圍是刻意將中國內地排除在外,張建宗指,當年訂立《逃犯條例》的目的,是要將港英年代沿用的法例作出本地化的立法,以設立適當的法律架構,令香港回歸後有一條可用的本地法例用作移交逃犯安排。

他續指,由於當時的移交逃犯安排並不包括中國在內,而條例本地化時沒有處理這地理限制,因此這地理限制存在至今,「不是刻意不同意與內地設立移交逃犯安排。」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逾10萬人上街遊行表達不滿。(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政府會用理性、平和、謙卑的態度去聆聽意見

社會對《條例草案》有不同的意見,張建宗表示明白和理解,重申政府會用理性、平和、謙卑的態度去聆聽意見,並認真考慮由立法會和社會各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消除因不理解、誤解或其他原因而產生不必要的恐懼和擔憂。

他表示,政府希望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盡早展開審議工作,讓議員以務實和理性的態度討論完成審議政府的修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