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販2千萬毒品 聲稱為幫補家計犯案 認罪判監17年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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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聲稱年幼時被親戚性侵和偷拍,之後和母親同住,相依為命。她為幫補家計,年僅15歲時多番運毒,以換取1萬至1.5萬元的報酬。惟她第5次犯案時被截獲,海關在她的行李內檢獲市值逾2千萬元的可卡因。少女和一名男同黨今(26日)在高院承認串謀運毒兩罪,法官判刑時指少女相對年輕,加上不想她對人生失去希望,因此法外施仁,因此酙量減刑,最終判她監禁17年半。男同黨則被判囚22年。

17歲的女被告與26歲的男被告陳順業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販毒。(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現年17歲的女被告,報稱曾任職模特兒,以及現年26歲的次被告陳順業,他們共被控兩項串謀運毒罪。女被告承認兩罪,而男被告則承認1罪。

自少父母離異曾淪「人球」

辯方求情時細述女被告的悲慘身世,指她的父母在她小時候已離異,及後父親再娶。惟女被告與後母相處出現問題,搬到表親家居住,卻於10歲時遭表哥性侵犯,對她造成創傷。她之後淪為「人球」,交由不同親戚及補習老師照顧。而她在姑母家居住時,更遭姑丈偷拍,惟父親以「家醜不可外傳」為由,反要求她向姑丈道歉。

與母相依為命

雖然女被告後來搬到與母親同住,二人相依為命,但因不忍母親獨力支撐家庭,在誤交損友的情況下犯案。女被告犯案時僅15歲,辯方指她不是「拎錢去玩」,只是愚蠢地認為自己在工作,辯方亦提到女被告曾「要陪媽媽」拒絕接「工作」,希望法庭考慮到女被告的年齡或影響其心志、早於去年年中已表示會認罪、向警方提供協助、在還押2年期一直表現良好等,可以盡量輕判,「唔好令佢趁青春嘅時候喺裡面渡過」。

男被告認利用青少年販毒

至於案中的男被告陳順業(26歲),承認事件涉及利用青少年販毒,但仍望法庭考慮到他只是遇人不淑、誤交損友才犯下本案,現已感到十分後悔,已知鑄成大錯。

官稱不想女被告失去希望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涉及集團式跨境販毒。兩被告共同面對的1項串謀運毒罪,涉中16.79公斤可卡因,以3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指,考慮女被告相對年輕、沒有案底和辯方呈上的求情信,同時法庭不想女被告對人生失去希望,因此法外施仁,酙量減刑,並把該罪和她涉及的另一罪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判囚17年半。法官又斥責男被告利用未成年人士販毒,最終判他監禁22年。

女被告曾携帶行理內藏毒品

案情指,女被告於2017年7月4日乘搭一輛7人車,經深圳灣管制站來港。惟海關搜查該車時,發現她携帶的行李中,有20包內含16.79公斤可卡因,市值2032萬元。

女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認受男被告指使而運毒,事成後可獲3萬元,但當中1.5萬元會被扣起,被捕前只收取3000元。此外,她又承認於同年6月曾四次跨境運毒,每次收取報酬10000至15000元。男被告同日被捕,他在錄影會面中稱,因失業加上貪心,才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HCCC35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