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調查:六成人同意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 僅一成人反對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2019年9月中下旬,以電話訪問逾一千名港人,發現港人反對性小眾(LGBT+)擁有法律權利的比率處於歷史新低。
研究顯示,約六成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香港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較中大性別研究中心2016年同類研究所得約56%高;而中立受訪者佔27%,較三年多前約7%大增;而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受訪者只約12%,遠較2016年的35%少。
44%港人認為香港應承認同性婚姻 反對比率大減
至於是否支持同性伴侶擁結婚權?當中49%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28%表示中立,只有23%受訪者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惟問到香港是否應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時,約44%感同意或非常同意,較2016年的27%大增17個百分點;反對比例亦由2016的34%,減至27%。
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助理教授兼性小眾研究計劃創辦總監孫耀東估計是用字涉及「法律」二字,市民或憂日後言論涉歧視而誤墜法網,故較保守。
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
2019年 |
2016年 |
|
非常同意 / 同意 |
60% |
56% |
中立 |
27% |
7% |
非常不同意 / 不同意 |
12% |
35% |
註:數據為四捨五入。
香港應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
2019年 |
2016年 |
|
非常同意 / 同意 |
44% |
27% |
中立 |
28% |
38% |
非常不同意 / 不同意 |
27% |
34% |
註:數據為四捨五入
而18至34歲受訪者中,有高達八成人支持香港應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亦有七成半人贊成同性伴侶結婚。
不同年齡群組對「香港應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的取態
2019年 |
2016年 |
|
18至34歲 |
83% |
77% |
35至54歲 |
60% |
53% |
55歲或以上 |
47% |
42% |
註:數據為四捨五入
有宗教信仰的受訪者中,亦有約38%支持同性伴侶擁結婚權利,較2016年約77%多。研究又發現,公眾對LGBT +共融商業機構的支持度有所提高,僅18%會對商業機構贊助支持同志遊行有負面印象,2016年數據約27%。
孫耀東認為,研究證明有宗教信仰的市民非必然否定性小眾擁有法律權利。他相信,市民日常接觸不同性傾向,性小眾議題的機會較以往多,如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香港亦有不同的同志平權司法覆核案件,有助市民正面看待性小眾,而近大半年社會氣氛下,市民更傾向就不同議題表態及回應;展望未來一年,隨着有更多同性平權的案件審理;而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他預計是次調查可供候選人參考,「選擇站在民意的哪一方」,將有更多人關注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益。
香港人權律師韋智達認為,研究提供證據證明,不論年紀、宗教或家庭價值,亦有廣泛民意支持LGBT+平權,政府不應拖延。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亦說,研究證大多港人表態支持性小眾平權,形容社會已有共識,促政府勿以議題存爭議為由拖延立法進程。他要求政府立即為性小眾歧視條例立法,並盡快建立同性伴侶結婚機制。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則指,研究提供有用資訊,就公眾對LGBTI群體的法律律權利及保障提供新見解,平機會將仔細研究及參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