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零一】世衞定性新冠肺炎為「全球大流行」 即係咩意思?

撰文:鄧家琪
出版:更新: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席捲全球,世界衞生組織(WHO)於周三(11日)宣布把疫情定性為「全球大流行」。疫情爆發至今4個月,翻看世衞疫情圖資訊,全球的確診病例已突破11萬宗,逾4千人死亡,受影響的國家地區有112個。點擊影片,即看何謂「全球大流行」,以及疫情定性後對本港的影響。

新型冠狀病毒爆發近四個月,疫情最初由中國湖北省擴散全國,再至亞洲各地,停泊日本橫濱的郵輪「鑽石公主號」、韓國大邱和慶尚北道均有多人感染,疫情嚴重。及至二月底,病毒蔓延至全世界,伊朗、意大利及歐洲各地都出現廣泛傳播,甚至不斷出現死亡病例。

世界衞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2月24日曾稱,不用「大流行」(Pandemic)標籤,是不希望引起恐懼,同時考慮到對控制疫情蔓延無濟於事。惟不到一個月,他在3月11日宣布將疫情列為「大流行」級別。

「全球大流行」的定義?

世衞官網寫道,「大流行」是指一種於全世界廣泛流行,輕易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新型疾病,而「流感大流行」所指的是一種新型流感病毒在全球傳播,而且大多數人對此沒有免疫力。

此次之前,20世紀後出現過4次「大流行」,分別為1918年至1919年、造成5000萬人死亡的的「西班牙流感」;1957年至1958年的「亞洲流感」、1968年「香港流感」和對上一次發生在2009年的H1N1豬流感。

「全球大流行」的門檻?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至今4個月,世衞終在3月中定義為「全球大流行」,此前的疫情尚未符合門檻嗎?其實世衛與國際之間都沒有一個精準的數字門檻,定義多少確診病例或多少國家淪為疫區等等,才使疫情構成「全球大流行」。

以2003年「沙士」為例,當年全球26個國家中,出現逾8000宗確診個案,700多人死亡,不過世衞都只將其定義為「流行病」(epidemic),意思是在一個範圍內,有不尋常的人數同時感染同一種疾病。

世衞的新冠肺炎疫情圖顯示,全球確診病例已突破11萬宗,逾4千人死亡,受影響的國家地區更增至112個,世衞稱這次是首次由冠状病毒引發的大流行。

▼疫症下的香港 不正常的日常▼

+11

「全球大流行」的對策?

定義作「全球大流行」後,或會刺激更多國家推出更高級別的應對計劃。美國於同日(3月11日)已宣布,因應疫情禁止歐洲旅客入境美國30天。意大利亦發出緊急宣布,停止所有商業活動,除了販賣食品的商店及藥店外,其餘商店均須關閉。回看香港,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表示對世衛宣布「全球大流行」不意外,而香港採取的預防工作,不會因而有大影響或改變。

香港在九十年代時,亦曾經歷過兩次「全球大流行」的疫情,分別是1957年的「亞洲流感」及1968年的「香港流感」。引發「亞洲流感」的甲型流感病毒H2N2,是由人類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結合而成,1957年首先在中國爆發,十年後重新排序成新型 H3N2病毒,成為1968 年本港爆發的「香港流感」。「香港流感」感染了約50萬香港居民,佔15%人口,但其死亡率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