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黑衣文員疑避警追截被控拒捕 控方稱警長指甲被扯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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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國慶日各區爆發警民衝突,當日一名身穿黑衣的文員在屯門疑因看到警車後跑走,而被車上的警長追截。他其後涉與警長拉扯掙扎,事隔近半年後被控以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今(3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並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原有的2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被告李肇麟,39歲,報稱文員。他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長X。

據了解,案發時間約為下午2時。控方指該警長因身穿黑衣的被告看到警車後跑走,覺得可疑,遂下車追截。其後,被告扔下背囊拿東西,警長即上前制服。雙方拉扯期間,警長的拇指指甲整片脫落。警方從被告的背囊搜出口罩及扳手。

案件編號:FLCC5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