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 拘13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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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正於全港不同地區加強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4月10日至13日共拘捕11名男子及兩名女子,並撿獲八輛電動滑板車、兩輛電動單車、兩輛電動三輪車及一輛電動單輪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警方透露,於4月10日至13日在全港不同地區執法,加強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警方共拘捕十一名男子及兩名女子,並撿獲八輛電動滑板車、兩輛電動單車、兩輛電動三輪車及一輛電動單輪車。違例事項包括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