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認兩年姦女5次 長女爆祖母迫寫樣辦信為父求情 囚15年9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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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菜販自妻子離開後,獨力照顧三名子女。惟他自次女6歲起,多番性侵對方。其中一次強姦次女時更遭6至7歲的幼子撞破,惟單親父僅稱:「唔關你事。」並繼續向次女施暴。他早前承認強姦和企圖強姦等共八罪,被告的長女更透露,祖母要她跟樣辦為被告寫求情信。高等法官張慧玲今(29日)判刑時形容本案極為嘔心。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安全套,明顯是為增加其歡愉。遭幼子目擊仍繼續犯案,法官斥責其行為可恥,只顧滿足自己的性慾,亦不相信子女有真心求輕判父親,判被告入獄15年9個月。

49歲被告多次侵犯次女,在高等法院承認8項強姦及企圖強姦罪。(資料圖片)

現年49歲的被告,為賣菜散工。他早前承認於2011年至2014年間,兩次企圖強姦次女X,以及於2015至2017年間五次強姦X。X在案發時介乎6至11歲。此外,他亦承認於2018年虐待長女Y。

對祖母與被告同一陣線感失望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三名子女的心理報告, 遭父性侵的次女X事後感羞恥,難以相信他人,認為被告出賣和傷害。報告亦提及,她覺家庭壓力而為被告寫求情信;曾目擊二家姐遭侵犯的幼子Z,覺得要保護姐姐卻未能成功,事後避免回想事件;至於長女Y則指其祖母,要她跟著一個樣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Y對於祖母與被告站同一陣線感失望。

法官又透露三名子女撰寫的求情信內容,其中Z形容被告是偉大的父親,Y則指三姐弟已原諒被告。惟法官指,不相信他們是真心求輕判被告。

對次女X所受創傷欠同理心

至於被告的報告指,他多番侵犯次女X或因他經常想起性,對X的性態度扭曲。報告亦指,被告對X所受的創傷欠同理心。

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案情極為嘔心和令人痛心,被告在X年僅6歲時企圖強姦對方。而他最終未有強姦X,並非因他懸崖勒馬,只是因X當時年幼。而他於X於9歲時成功強姦她,之後多番侵犯,直至X於11歲時來經。根據X的看法,因被告不想令她懷孕才停止。而被告多次侵犯時未有使用安全套,法官認為被告是想增加其性歡愉。而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亦令X有懷孕和感染性病的風險,猶幸兩者都沒有發生。

利用父親身份犯案

此外,被告在其中一次強姦X時,曾遭兒子Z目睹。惟他發現Z看到時,向對方稱:「唔關你事。」然後繼續強姦X。法官斥責被告行為可恥,只顧滿足一己性慾,利用父親身份犯案。考慮以上因素後,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15年9個月。

09年起開始獨力照顧3子女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於2009年分開後,獨力照顧長女Y、次女X及幼子Z。2011年9月,當時就讀小一的X在被告指示下,兩人互脫褲子,被告圖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但未能成功。當時X並不知道發生何事,但因感痛楚而哭泣。被告於3年後,再企圖強姦X。

曾5度強姦次女X

此外,被告於2015至2017年間,5次強姦次女X,其中兩次事後把500元給予對方。其中一次事件發生於2015至2016年間,當時6至7歲的兒子Z透過門隙看到被告和X正在性交。而被告發現幼子Z目睹,即說:「唔關你事。」然後繼續強姦X。

曾腳踢長女Y心口

長女Y則於2018年因參加學校活動的問題,與被告理論。被告掌摑Y,又用衣架打Y的膊頭,以及用腳踢她的胸口。此外,次女X於2018年,向一名教會朋友透露曾遭被告侵犯,事件最終報警,被告同年10月被捕。

案件編號:HCCC4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