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逾8成外傭指遭受更多歧視 有菲傭放假外出被炒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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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外籍家務工遭遇不公,工會一項調查顯示,逾8成外傭於疫情期間遭受更多歧視,亦有菲傭因放假外出,被僱主假設有染疾風險解僱,疑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另有逾7成工友不知悉投訴渠道。工會要求平機會設立專責小組研究及保障外傭處境。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如外傭懷疑其僱傭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如個案渉及僱傭申索,勞工處會為勞資雙方提供調停服務,協助解決勞資爭議。就涉及違反《僱傭條例》的個案,勞工處會作出調查。

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表示,有印傭因放假外出,被僱主假設有染疾風險解僱。(陳淑霞攝)

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於今年4月至6月初期間,共訪問427位來自菲律賓、泰國、尼泊爾及印尼外傭,調查結果顯示,逾8成外傭表示在疫情期間受到更多歧視,包括街市、街道,甚或僱主家中。逾8成受訪外傭表明缺乏以其母語提供的防疫資訊。訪問又發現,疫情期間,並非所有外傭於14天隔離檢疫期獲發工資,亦有部分外傭未獲僱主提供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

有印傭來港不足一個月身體不適 肺炎檢測呈陰性 仍遭僱主解僱

FADWU指,工會亦接獲不少於疫情期間遭不合理解僱的求助,有患高血壓的尼泊爾傭工在港工作12年,需要定期覆診,疫情期間僱主要求改期,惟該傭工突感身體不適,擔心有中風風險,遂如期前往,其後遭即時解僱,事主已向平機會申訴;亦有印傭來港不足一個月後身體不適,應僱主要求進行身體檢查、病毒測試,及進行隔離,雖然結果呈陰性,惟僱主仍決意將其解僱。

有菲傭二月假期期間 前往教會後遭解僱

FADWU秘書Shiella稱,有菲傭曾於2月尾放假期間,外出兩小時前往教會,但事後同遭解僱。她又指,不少外傭因擔心影響在港工作情況,另受制於工作簽證及在港苦無居所,遂選擇啞忍,即使部分人入稟勞審處,大多數會與僱主和解了事。

職工盟組織幹事石姵妍指,上述例子已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工會月前已與平機會開會反映訴求,但未獲具體回應,另平機會日前亦取消受理電郵投訴,令外傭更難以進行申訴。

工會要求平機會設立專責小組,主動研究疫情下外傭處境,並與勞工處共同發佈歧視相關指引,並加強公眾教育。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如外傭懷疑其僱傭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如個案渉及僱傭申索,勞工處會為勞資雙方提供調停服務,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就涉及違反《僱傭條例》的個案,勞工處會作出調查。而如果外傭僱主及其外傭就僱傭事宜有任何疑問,可透過勞工處的外傭事宜專屬電子郵箱 (fdh-enquiry@labour.gov.hk) 及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 的網上表格,尋求協助。

平機會回覆指,外傭在休息日外出返家後,如僱主純粹因為覺得或推測外傭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而解僱,這未必屬於為了保護公眾健康而作出的「合理地需要」的做法,因此有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平機會亦指,外傭可能因工作簽證,在事發後未能留港作出投訴,提醒只要投訴人能提供聯絡資料,例如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即使身處海外,仍可根據反歧視條例向平機會提出投訴。此外,亦可授權一位代表,根據反歧視條例向平機會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