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王德揚涉處方過期藥及錯誤使用外科名銜 裁專業失當收警告信

撰文:黃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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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醫生王德揚被控兩項專業失當,第一項是在傳媒報道中獲引述為「植髮外科醫生」,然而該名銜並非醫委會可引述資歷;第二項則涉及於2016年處方過期藥物「伊曲康唑」予病人。
醫委會今(6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王德揚專業失當罪成,就第一項控罪判處除名一個月,緩刑一年;並就第二項控罪發出警告信。

王德揚承認兩項指控,亦承諾以後不會出版醫學資訊,以免再次在無意中誤導大眾,在處方藥物時也會親自檢查,避免同樣錯誤。(黃穎津攝)

案情指,王德揚以頭銜「植髮外科醫生」刊登於2015年10月15日《頭條日報》報道上,該名銜並非醫委會可引述資歷。同時,報道亦有對植髮技術作出宣傳,包括「首個智能無痕植髮(FUE)系統」、「智能機械植髮無疤效率增」等,王德揚涉嫌未有採取合適措施避免有關名稱被引用。此外,他亦被控於2016年5月13日處方過期藥物「伊曲康唑 100mg」予病人梁曉瑩(譯名),而該藥物在同年3月已經過期。王德揚涉嫌兩項專業失當,醫委會今早召開紀律聆訊。

王德揚承認控罪,亦承諾以後不會出版醫學資訊,以免再次在無意中誤導大眾,在處方藥物時也會親自檢查,避免同樣錯誤。(黃穎津攝)

因兒子患有自閉症而疏忽

王德揚承認兩項指控。他答辯時稱,他有在採訪時提出他應該被稱為「醫生」,而在《頭條日報》報道刊登前,他亦未有機會先查看該報道,未能阻止有關名稱被引用。他又指事後有聯絡公關公司澄清,他並非「植髮外科醫生」,惟該澄清仍然使用「植髮醫生」作為頭銜,而這亦並非醫委會可引述資歷。

至於有關處方過期藥物指控,王德揚指這是個粗心的錯誤,處方藥物時正值診所關閉時間,加上配藥護士是新員工,而過期藥物和新藥分別放置在不同容器,粗心大意下護士誤從放置過期藥物的容器中取藥予病人。他求情時指當時2歲兒子被診斷患有自閉症,因家庭出現重大變故,自己用在家庭上的時間較多,疏忽之下未有檢查,以致犯下愚蠢的錯誤。王德揚又稱,自處方過期藥物事件後,他已將診所關閉,亦承諾以後不會出版醫學資訊,以免再次在無意中誤導大眾,在處方藥物時也會親自檢查,避免同樣錯誤。

王德揚被裁定兩項專業失當成立。(黃穎津攝)

研訊小組認為,報道中有關植髮技術的宣傳及頭銜「植髮外科醫生」會誤導公眾認為王德揚是植髮專家,對他所掌握的植髮技術抱有更高期待;而檢查所處方藥物亦是醫生的責任,不能依賴他人。研訊小組亦考慮被告人在整個調查過程中充分配合,亦認為他已汲取教訓,故裁定王德揚專業失當罪成,就第一項控罪判處除名一個月,緩刑一年,並就第二項控罪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