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懲教主任疑不滿被調職 FB出文恐嚇高層「烏蠅明」 准守行為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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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懲教高級主任於去年7月因不滿上級安排的崗位調動,在Facebook 登出帖文,以「烏蠅明」形容懲教署的高層,並出言恐嚇稱「千祈咪調走我啊,如果唔係我一定吊高你冚家」。貼文被一名懲教高級監督發現,並上報署方,最終報警處理。女懲教主任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10日)在東區法院提訊,控方透露指獲悉被告患有焦慮症和躁鬱症等情緒問題,故允辯方申請撤銷控罪,並同意以1000元現金簽保守行為24個月處理本案,獲法庭批准。

女被告盧毅(50歲),任職懲教署高級主任,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她在2020年7月23日恐嚇會使X人身受到損害,意圖使X 受驚。

被調離勵敬懲教所後發文

案情指,被告去年7月因工作關係在Facebook 發出一個貼文,言詞間被指涉及惡意指控署方的管理工作;署方展開內部調查後,擬定將被告從她原本當值的勵敬懲教所調離。未幾被告再次在Facebook 發文,稱:「烏蠅明:收到風你密謀命令ex-po(IT) 發功喎,原來你想唔理我的要求,趁我放兩個禮拜大假,夾硬調我離開「LK 師奶」,話你知,你千祈咪調走我啊,如果唔係我一定吊高你冚家。 Sue Lo 警告你」。

X擔心家人安危報警

貼文並附有一張水晶照片,被告並在貼文的留言指:,又指:「肛塞,名牌Swarovski 製,用黎塞住烏蠅個屎眼,希望佢不再瀨屎」。貼文被一名懲教高級監督發現並上報處方因而揭發事件,X則因擔心家人安危,最終決定報警處理;警方經調查後,於去年7月28日登門拘捕被告。控方案情顯示,事主為懲教署署長胡英明。

考慮被告患抑鬱等准守行為

控方指,考慮到被告患有抑鬱症、焦慮症和躁鬱症,因此接納辯方建議,撤銷控罪並容許本案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錢禮遂令被告自簽現金1000元,並需承諾在24個月內不再干犯任何與暴力有關的罪行,以及需要繳付500元堂費。

案件編號:ESCC 3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