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頭護花誤殺前女友男友 上訴得直 官指無激怒事主無須重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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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判頭與前女友做腳底按摩後,遇上前女友的現任男友,現任男友疑判頭與其女友有染,當場掌摑女友,判頭為護花而起爭執,現任男友疑被打至後腦倒地,留醫1星期後傷重不治。判頭被裁定誤殺罪成並遭判囚3年,他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0日)頒下判辭,裁定判頭上訴得直,而案件不需重審。

上訴人岑文輝(45歲),原被控於2018年7月23日在九龍城非法殺死王溢明(37歲)。

上訴庭法官在判辭指,原審法官就上訴人在案發時的主觀想法,向陪審團的指引有不足,因此裁定上訴人得直,撤銷原本的判刑。

即使反應過激犯案刑期不會多於18月

至於案件是否需重審,上訴庭法官指,上訴人在案中未有激嬲事主,甚至曾向對方表示不想和對方打架,雖然案中有人喪命,惟即使上訴人因反應過激而犯案,其判刑都不會多於監禁18個月。

考慮案中的證據,以及上訴人曾服刑10個月,遂決定案件不需重審。

案件編號:CACC33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