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踏錯油門停車場外撞斃途人 漁護署女助理囚10月 停牌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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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女合約農林助理,在屯門駕駛友人的私家車離開停車場時,疑因錯踏油門撞閘,撞斃一名正過路的男子。私家車去勢未止,衝前撞向一輛輕鐵才停下。女助理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區域法院法官今(16日)判刑時指,考慮被告多年間獨力支撐家庭,事後亦感悔疚,加上她於案發後心理受創傷,最終判她監禁10個月,以及停牌5年。

女被告陳潔芳,48歲。她承認於2020年3月28日,在屯門大方街與大興邨停車場車輛出入口交界駕駛一輛私家車時,撞斃男子鄧錦榮(55歲)。

事主未使用天橋過路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的嚴重性屬最低程度,事主在案發時未有使用天橋過路。被告則有良好的駕駛紀錄,多年間獨力支撐家庭,事後亦感悔疚。法官亦考慮被告在案發後心理受創傷,因此酙量減刑,最終判她監禁10個月,以及停牌5年。

事主被撞上擋風玻璃再墮地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日早上8時許,駕駛私家車離開停車場,惟私家車在出口失控撞閘,撞向正過路的事主,令事主撞到私家車的擋風玻璃再墮地。私家車繼續衝前,撞到正駛入站的輕鐵。事主送院後證實不治,而被告向警員表示,她案發時錯踏油門。

案件編號:DCCC 9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