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人士8.18集結 辯方求呈上監警會前成員報告 官指無關拒接納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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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泛民人士,否認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審訊今日(17日)繼續。辯方正式申請呈遞由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Clifford Stott撰寫報告,專家將會評估當日警方人群管理措施等是否合理,辯方從而會提出被告行為有否合理辯解;控方則反駁專家報告無法協助法庭作事實裁斷。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專家報告與本案不相關,拒絕辯方呈堂。

控方及後隨即在庭上讀出開案陳詞,提到各被告明知遊行遭到警方反對,屬於未經批准集結,仍在案發當日帶頭引領數千參與者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而在遊行期間沿路的港鐵站仍正常運作,因此各被告並沒有合法辯解為何他們要組織及參與「流水式集會」。

七名被告否認控罪受審

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以及區諾軒。梁耀忠及區諾軒昨日認罪,餘下7人繼續就組織非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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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監警會前成員視象作供

控方尚未正式開案前,代表何俊仁及李柱銘的資深大狀駱應淦正式申請呈入,由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心理學教授Clifford Stott撰寫的報告,以及申請他透過視像系統作供。

質疑警方處理不合理

駱大狀指,專家會就警方當日的人群管理措施給予意見,當中包括警方持續反對遊行及後來的拘捕行動是否合理,藉此提出被告有否合理辯解。

辯方要求引用英國專家的意見,控方卻有不同意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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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警方能否保障公眾安全

駱大狀解釋,當日的維園集會獲不反對通知書,而警方應如何安全地解散集會也涉及人群管理問題,專家將會評估警方當日行動是否能保障公眾安全。專家亦會講及警方行動不足之處,從而評估各被告對於公眾安全的影響。

駱大狀又稱,控方在預審後才向辯方披露警方的行動資料,又在控方開案陳詞才得知警方當日撤走軍裝警員,直指做法不尋常,亦引伸警方如何能履行職責確保公眾安全的問題。

官質疑專家似只批評警方做法

不過,法官胡雅文質疑專家證據似乎只是批評警方行動,與案件如何相關,除非被告出庭作供,否則專家也無法就被告行動的意圖給予意見。

其餘被告的大狀亦支持申請,並強調專家意見對他們挑戰警方行動的合理性甚為重要。

控方亦對專家的公正性表質疑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狀余若海反駁,專家證據與本案不相關,又稱辯方的專家沒有處理本地涉及公眾安全事件的經驗,亦質疑專家的公正性,因為該專家早前發表過一份批評香港警方的報告。

認為報告無法協助法庭

余大狀又指,組織罪不能以合理辯解作為抗辯理由,至於就參與罪,法庭可自行作出事實裁斷,判斷究竟被告當時在有秩序地解散人群還是在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專家報告根本無法協助法庭。

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DCCC 53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