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帶武士刀入西九龍法院 案再提訊獲准撤銷控罪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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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涉在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時,被查出袋中有兩把武士刀,他因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申請,撤回被告的控罪。

被告何永堅獲撤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陳蓉攝)

被告何永堅(39歲,無業)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於2025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通州街501號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两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編號:WKCC47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