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行審批藥物註冊機制預計明年內分階段實施︱新藥第一層審批
衞生署今日(26日)公布於明年底前正式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明年內分階段設立第一層審批新藥的註冊機制、即香港自行審批藥物註冊。衞生署署長林文健表示,藥械監管中心目標明年年底成立,屆時會重組及整合,初期隸屬衞生署,長遠希望成為獨立機構,以做到「好藥港用,好械港用」。
至於「第一層審批」預計將於明年起分階段實施,2030年全面實施;醫療器械條例草案,及監管中、西藥的新法例草案亦將於明年提交立法會作審批。林文健補充指,即使實施了「第一層審批」,現有的「1+機制」及「第二層審批」仍會繼續使用。
香港藥械監管中心明年年底前成立 目標2030年可自行審批所有新藥
衞生署宣布明年年底前將成立香港藥械監管中心,並分為藥物、中醫藥規管和健康科學及科技三個辦公室。中心成立後會分階段推展新藥。「第一層審批」註冊機制期間會審視中心審評能力,以及改善規程、指引等,目標2030年可審批所有新藥。
「第一層審批」是指審批新藥註冊申請的監管程序,透過自主審核所有臨床前研究(即動物實驗)、臨床研究、藥物警戒研究,以及有關生產和品質控制的原始數據及資料,全面審評藥物上市前和上市後的安全、效能和素質。
林文健今指,成立藥械監管中心及推出「第一層審批」目的是使香港不需依靠其他藥物機構,可自己根據臨床數據批出藥物,因在目前的審批機制下,中、西成藥及器械中,西藥仍屬「第二層審批」,需要獲得其他地方機構認可後才上市,推出「第一層審批」後希望本港可以自主評估。
衞生署將會調派420名職員加入香港藥械監管中心
現時衞生署有不同部門負責中、西藥及醫療器械監管,如藥商巡查、發牌,及藥物審批等,共有約420名職員,藥械監管中心成立後,當局將會調派該420名職員加入中心,並會另聘專家等,長遠希望發展成獨立機構。
署方又指,要審批新藥註冊上市,本港需獲國際機構認可,目前已成為「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ICH)觀察員,現正訂立成為正式成員的時間表,並計劃於2027年提交成為正式成員的申請。林文健稱新加坡用了10年才成為正式成員,惟希望本港可以加快成為正式成員。
衞生署林文健:「第一層審批」讓創新有效新藥可更快在香港使用
林文健表示,「第一層審批」實施後,審批使用創新機制的新藥物會是最大挑戰,而最大優勢是創新有效的新藥可更快在本港使用,不需等待其他地方審批。
被問國家安全考慮 林文健:引入藥物要多元化 不用依賴單一地方
被問到如何加入國家安全考慮,林文健指國家安全非常重要,因此本港引入藥物要多元化,不用依賴單一地方供應,政府亦有準備3至6個月藥物儲存量,以免突然中斷;經審核後的名列藥械可優先採購,以保障國家安全。他亦指不會為藥物來源比例等定硬指標,要留一定彈性,因某些藥物的確只有單一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