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涉勒索董事人夫 助理傳話指X太知道好大鑊 被告:都未嚇佢
45歲美容師分手後涉勒索董事人夫260萬元案今(12日)續,控方傳召男事主X的私人助理Y作供,他認曾為事主X向女被告傳話,並直言聽到被告要求200萬時不懂反應。他亦有要求被告把影片下架,告知她若X的太太知道,X會好大鑊,被告卻稱她只是講事實,並說:「我而家都未嚇佢啊。」
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一續審,被告料自辯。
女被告李燕林,45歲,美容師,庭上需普通話傳譯。她被控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及兩項勒索罪。指她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間,未獲X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圖令X或其家人蒙受傷害,另涉在同年5月恫嚇的方式要求X交出60萬元;及在同年6月要X交出200萬元。
助理Y認曾代事主X向被告傳話
控方今傳召男事主X的私人助理Y作供,助理表示他由2019年起任事主X的私人司機之一,去年辭職,他在本案中曾協助X傳遞訊息予被告,並將草擬的保密協議書交給被告。助理稱,他在2022年6月13日,與X一起前往被告的住所。
聞被告要200萬不懂反應
助理在大堂會合被告,X則在寓所外等候。助理問被告怎樣才肯收手,被告提出要200萬,助理稱當時不懂反應,即向X豎起2隻手指。辯方指助理並無豎起2隻手指;又指被告稱簽協議書時覺被人催促,感到有壓迫。助理否認說法。
若X太太知道會好大鑊
助理又稱,他曾告知被告,X被妻子監視,不方便見她,並向被告稱:「老闆咁嘅情況都仲幫你。」又指萬一X的太太知道協議書一事:「佢(X)都好大鑊,我覺得佢對你都有情有義。」
被告稱只是說事實未算嚇X
庭上播放助理Y與被告在6月通話的錄音,助理並有勸被告下架影片,被告回應說:「我而家都未嚇佢啊。」助理斥被告明知會影響X的聲譽,仍要「po嘢」並說:「咁都唔係嚇佢?」被告回應她只是說事實。
辯方爭議無法證明被告上載影片
之後,控辯雙方作中段陳詞,辯方力陳控方未能證明被告上載所有涉案影片,因為首條影片在2022年6月發布,同月中被告在協商後已經刪片,被告亦與X簽下保密協議,律師指:「所有事了結咗,告一段落啦。」至於第2及3條影片,在2022年9月及翌年3月才發布,不排除有無聊人下載影片再上載,被告不會蠢至冒違約風險做這些事。控方指,X的證供知不會有人刻意下載影片重新上載,案件有表面證據。
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案件編號: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