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註冊制通過 新批土地先行 明年與現有土地持份者研轉制方案

撰文:賴卓盈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25日)三讀通過《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展局指明年會向立法會提交6條附屬法例,並與業界和公眾進行籌備和宣傳教育工作,2027年上半年在新批土地先行實施業權註冊制度。至於現有土地,當局計劃於明年開始與持份者商討可行的轉制方案。

立法會今(25日)三讀通過《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展局指會在新批土地試行。(資料圖片)

發展局今(25日)於社交媒體上指,《土地業權條例》於2004年已經通過,旨在以業權註冊制度取代已實施超過180年的契約註冊制度,但由於持份者未能就實施細節達成共識,至今尚未實施。政府提出「先易後難」,建議首先在新批土地實行業權註冊制度,累積經驗後,逐步將新制度推展至契約註冊制度下的現有土地,獲立法會和持份者支持。

當局指,將先行在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形容是香港土地註冊制度發展的里程碑,為香港轉制至業權註冊制度邁出重要一步。當局會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6條附屬法例,並與業界和公眾進行籌備和宣傳教育工作,以便條例在2027年上半年生效。

至於現有土地,當局計劃於明年開始與持份者商討可行的轉制方案,例如分階段轉制,先行轉換較近期批出的現有土地、強制首次物業轉讓必須轉制、設立自願申請轉制等,以期定出最切實可行的轉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