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夫婦涉誇大工人薪金 騙私樓項目承建商960萬 判囚18個月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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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對分判商夫婦,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並誇大十數名工人的薪金,詐騙一個半山私人住宅建築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二人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涉案妻子獲判緩刑24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對分判商夫婦,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並誇大十數名工人的薪金,詐騙一個半山私人住宅建築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資料圖片)

法官指女被告擔當次要角色要照顧患病兒子 故判緩刑

被告韓生(53歲),為「皓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秘書;及其妻子羅燕妮(49歲)為「皓星」唯一董事兼股東,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案件屬單一事件,兩名被告重犯機會不高,對行業影響不大,而被告實際得益為110萬元,故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韓生為案中主謀,其妻羅燕妮只擔當次要角色,考慮到其求情理由,包括需照顧家中患病兒子,故判處她緩刑24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對分判商夫婦,控告二人涉揑改支票受款人,並誇大十數名工人的薪金,詐騙一個半山私人住宅建築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被告夫婦為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

廉署表示,案發時「皓星」是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提交支薪文件,包括發給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記錄,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領有關開支。

案情透露,於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承建商「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該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

夫婦涉誇大工資 致使承建商多付近30萬

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承建商「華營」其後改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韓生夫婦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該批工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給「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