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上門檢查揭用戶用非核准爐具 料外地購入 石油氣公司即截氣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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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不少會上網在內地購電家庭電器爐具,有石油氣供應商人員在上門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時發現有用戶使用不合規爐具,料由外地或網上購入。技工會立即截斷該用戶技工的石油氣供應,待換爐後再檢查、確定合規時才會恢復供氣。

根據《氣體安全條例》,自2003年1月起,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如熱水爐、煮食爐等,必需由有氣體安全監督的書面批准,而獲批准的氣體用具會有一個GU標誌以作識別。任何人如不遵守此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獲批准的氣體用具會有一個GU標誌以作識別。(依時能源提供圖片)
現時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煮食爐等,必需具有GU標誌。依時能源提供)
現時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煮食爐等,必需具有GU標誌。(依時能源提供圖片)
現時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煮食爐等,必需具有GU標誌。(依時能源提供圖片)

能源公司每12至18個月上門檢查室內石油氣系統和爐具

依時能源有限公司會安排註冊氣體裝置技工每12至18個月到訪石油氣用戶,為室內石油氣系統和爐具進行全面檢查。

公司技術工程部總監陸浩然指,進行檢查時,技工常見的問題有爐具老化、喉管過期等。他們有時亦會發現有住戶使用不合規爐具,若遇上此情況,他們會立即截斷該住戶的石油氣供應,待換爐後再檢查、確定合規時才會恢復供氣。

依時能源技術工程部總監陸浩然。(洪戩昊攝)

任何人使用無GU標誌爐具屬違法 恐有漏氣隱患

根據《氣體安全條例》,自2003年1月起,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如熱水爐、煮食爐等,必需由有氣體安全監督的書面批准,而獲批准的氣體用具會有一個GU標誌以作識別。任何人如不遵守此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陸浩然提醒市民須使用有GU標誌的爐具,因為肯定通過政府檢驗;相反,沒有GU標誌的爐具品質不確定,可能有漏氣隱患。

外地購入爐具不會有GU標誌 政府邊境位置加強宣傳

現時很多人購物也會選擇平價且方便的網購。不過,依時能源行政總裁陳富康指,從外地購入的爐具不會有GU標誌。他表示,針對這個情況,政府已在邊境位置加強宣傳。

依時能源行政總裁陳富康。(洪戩昊攝)

另外,除了爐具要合格外,他們上門檢查時也會進行教育工作,教育客戶正確使用爐具。常見的不正確使用爐具情況包括在爐具旁擺放雜物、擺放爐具地方不通風和沒有抹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