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謀殺案 六旬漢疑因友欠債捅死對方 向警稱是家居意外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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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的一名地盤工朋友在其位於彩虹邨的家右胸中刀死亡,六旬漢否認謀殺,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事發於被告家中,亦由被告報警及召救護車,被告在不同時候就所發生的事作出不同陳述。他在陪同事主送院時,向警員稱事主為他家維修時意外受傷。後來事主經搶救後死亡,被告改稱因事主欠他2萬元,兩人口角時他用刀把事主捅死。
被告趙忠原,63歲。他被控於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某單位謀殺許文達(40歲)。
許右胸被捅傷是致命傷勢
控方開案陳詞指,任地盤工的許文達和被告是朋友,許拖欠被告錢,兩人因此爭執,被告捅死許。控方指,許的右胸被捅傷,為致命的傷勢。法醫指,許的死因右胸的刀傷,傷及主要血管。
被告初指許遭工程用刀鎅傷
於2022年2月11日下午5時左右,被告致電999報案中心,聲稱有人發生意外,胸口被金屬板擊中受傷。警員和救護員因此到達涉案單位,當時許已失去知覺。被告當時曾聲稱不知發生何事。許被送往醫院途中,被告在救護車對警員說,許是其朋友,到其單位為他維修電力系統,及進行批盪工程。許在廚房進行批盪工程時,胸口遭工程用的刀鎅傷。許送院後於傍晚6時許不治。
許死後改稱二人曾因金錢問題口角
被告得知許去世後,改稱因許欠他2萬元,兩人發生口角時,他曾用刀捅許。被告在錄影會面則表示,他案發時取刀指向許,許衝向他期間受傷。
事隔一年多後,被告在2023年10月再和警員會面,並稱許只還他一半欠款,他感到憤怒而取刀捅死許。
案件編號:HCCC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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