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保安涉用菜刀指嚇上門家訪房署職員 准保釋至3.13再提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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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涉在房屋署職員上門家訪時,用菜刀指嚇對方,被控刑事恐嚇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楊義亮(66歲,保安員)被控於2026年1月27日,在葵涌葵盛東邨盛國樓24樓走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菜刀(刀刃長17厘米,木柄長11厘米),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同日在上址威脅男子李東陽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案件編號:WKCC 546/2026WKCC 54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