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身上疑有毒品痕跡 無業母被控虐兒 案押後至3.27再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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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10個月大時被發現身上疑有毒品痕跡,其無業母親被控虐兒罪,今(30日)在屯門法院提堂,署任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把案押後至 3月 27日再訊,並准被告以 300 元保釋,女嬰則交社署保護,並由被告的胞姊照顧。

女被告 P.Y.C,38 歲,無業,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於 2025 年 2 月,在元朗大棠路紅棗田村某單位,照顧 10 個月大女童 X時,故意虐待或忽略,並相當可能導致該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女被告PYC被控虐兒,今早在屯門法院提堂。

庭上透露,女嬰現時已21個月大,之前曾被發現身上有毒品痕跡,現由社署保護,並由被告的胞姊照顧,被告可在社工協助下探望女兒,並須定期提交驗血報告。

辯方要求案件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 300 元保釋,並須居住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TMCC2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