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交代宏福苑撥款 黃偉綸稱收購業權方案不能無了期等待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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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2026明日(25日)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政府上周六(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提出收購七幢樓宇業權,當中40億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黃偉綸今日(24日)表示,預算案會有相關撥款詳情,如業主接受方案,5月至6月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期望今年第三季可給業主金錢。

至於未在收購方案的宏志閣,當局指除非業主能達「高度共識」冀政府收購,否則可能長期存在。黃偉綸重申,需要尊重私有產權,解說專隊會逐一聯絡宏志閣業主,而對方可能要多一點時間考慮,因此沒所謂「死線」,而宏志閣居民最快3、4個月後可返回單位,若他們年中仍未返回單位,政府會續發第二期租金補貼,足以應付年尾前的租金。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2月21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如有業主不接受方案也會尊重 黃偉綸:不會臆測他們背後動機

政府提出收購宏福苑七座大廈業權,黃偉綸今日在新城財經台訪問表示,明白不是每個居民都接受,即使最終有業主不願意接受方案,也會尊重他們看法:「不會臆測他們背後動機,所以昨天在立法會也說,我不會稱他們為釘子戶......現在來説,沒有有效市場機制能夠處理,政府方案也沒可能無了期繼續。」

那是否要以立法手段強制處理?黃偉綸舉例如測量師學會也提出會否用立法的手段,含強制成分去進一步處理:「我們屆時如果真的面對這種情況,或可能要探討這個方向。」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2025年11月26日,到2026年2月21日已接近三個月,現場所見,政府委派的承辦商大致拆除半數棚架。政府昨日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7幢宏福苑樓宇單位業權。(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已租其他單位宏志閣居民如年中未能返回單位 會續發第二期租金補貼

政府收購計劃未有納宏志閣,當局日前指宏志閣居民最快3、4個月後可返回單位,但有居民已在私人市場簽「死約」租住其他單位。黃偉綸表示,若居民在年中仍然未能返回單位,政府會續發第二期租金補貼,足以應付年尾前租金,期間居民提前搬回宏志閣亦不需退還補貼。

被問有評論認為宏志閣日後會成為「孤島」,黃偉綸表示,考慮到宏志閣單位基本上完好,當局需要尊重私有產權,如宏志閣的業主有一定共識,如大約一半左右都希望政府開放目前的方案予他們,當局樂意討論。黃強調,解說專隊會逐一聯絡宏志閣業主,而對方可能要多一點時間考慮,沒有所謂「死線」。

2026年2月21日,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發生後近三個月,現場所見,政府委派的承辦商大致拆除半數棚架,可更清楚看到火傷痕跡。(資料圖片/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