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聯同全球抽查近900網站及程式 部份平台兒童私隱風險增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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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聯同全球26個私隱執法機構,進行以「兒童私隱」為主題的2025年「全球私隱執法機構網絡」(GPEN)抽查行動,並於周三(25日)發表環球聯合報告。是次行動共檢視近900個供兒童使用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參與抽查的機構包括來自澳洲、加拿大、法國、澳門、新西蘭及英國等地的私隱執法機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246宗資料外洩事故通報。(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抽查行動在去年11月3日至7日進行,相關平台涵蓋多個範疇,包括教育、遊戲、社交媒體、購物、影片串流、健康及健身、音樂串流及相片編輯。抽查根據5項指標評估,並將結果與GPEN於2015年進行的同類抽查作比較。

越來越多平台要求提供個人資料 85%或與第三方分享

抽查結果發現,部份平台已採取良好方式保障兒童及其個人資料,例如向兒童發出提示,建議他們不要使用真實姓名或上載影像。但抽查機構仍關注部份平台對兒童私隱的影響,相關風險亦較2015年有所上升。

舉例而言,越來越多供兒童使用的網上服務要求用戶提供個人資料,方可使用平台的全部功能。與2015年相比,某些類別的兒童個人資料被強制收集的情況有所增加,包括姓名及電話號碼。大部份平台亦在其私隱政策中表明,可能會與第三方分享兒童的個人資料(由51%升至85%)。

私隱專員公署參與「全球私隱執法機構網絡」的聯合行動,並發表環球聯合報告。(私隱專員公署網站截圖)

72%的年齡驗證措施可被繞過 36%未提供簡易方式刪除帳戶

根據5項指標的抽查結果,在年齡驗證方面,45%被檢視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有採用一些年齡驗證措施,與2015年比增加了30%。72%的年齡驗證措施可被繞過,而該等措施通常僅依賴用戶自行申報年齡。

在收集兒童的個人資料方面,96%平台有擬定私隱政策,惟只有56%將收集到的個人資料預設為「私人」。59%要求用戶提供電郵地址,方可使用平台的全部功能,其次為要求提供用戶名稱(50%)及定位位置(46%)。整體而言,與2015年相比,平台收集某些類別的個人資料情況有所增加,例如姓名(由29%升至41%)及電話號碼(由12%升至18%)。

於保障措施方而,71%平台未有提供專為兒童而設的保障措施及保障私隱方式的相關資訊。在刪除帳戶方面,36%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未有提供簡易方式刪除帳戶。

至於不當內容及高風險設計元素方面,涉及欺凌、辱罵性或仇恨性內容於15%的服務中出現,而色情內容在11%的服務中出現。在被識別為涉及高風險資料處理或設計元素、並供兒童使用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中,僅有35%提供私隱相關通訊(例如彈窗訊息),引導兒童向其父母尋求許可,繼續使用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

圖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私隱署提供圖片)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兒童的認知能力仍在發展階段,未必能充分理解其個人資料私隱權利,因而在使用私隱保障設定不足或設計欠佳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時,他們所面對的私隱風險較大。因此機構在收集、處理及使用兒童的個人資料時,應以兒童的福祉為首要考慮,確保在設計與開發產品及服務的初期,已納入保障私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