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取警察系統資料及淋紅油 男警被控9罪 案件將轉介區院審理
41歲男警涉在2024年4至5月間,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察系統資料,以及在黃大仙區一住宅單位淋潑紅油,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罪等共9罪。案件今(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7月8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獲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等。
被告梁龍軍(41歲,沒有報稱職業)被控8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2024年4月17日至5月8日間,在香港八次取用電腦,即操作警隊的「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第四代刑事情報電腦系統」,以及運輸署的「第五代⾞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電腦,目的在於使被告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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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另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24年5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九龍黃大仙鳳德道111號鳳德邨碧鳳樓某單位的大閘、大門及單位外的位置,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ESCC12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