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血友病的16歲少年涉於前年的反修例運動示威中,兩度推撞警員,令對方失平衡跌倒拗傷。他去年被裁定襲警罪成,遭判囚三星期。他原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期間可獲保釋。上訴聆訊被安排於今(30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少年撤銷上訴,需即時服刑。16歲被告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11月3日在柴灣怡泰街襲擊警員曾偉強。曾早前在審訊時供稱,案發晚上在涉案地點,拆除堵路的路障和進行掃蕩,其間上前截停被告。被告卻兩度推開他,令警員失去平衡。案件編號:HCMA41/2021公務員涉向警批踭兼藏萬用刀 官要求控方澄清涉案刀的非法用途區諾軒襲警刑期覆核 控方指區罵警毅進仔未道歉 官改判囚9星期刑期覆核|男生以磚擲警改判更生中心 官:容忍罵警會危害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