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日禁映?|周冠威執導紀錄片康城首播 料港難上畫:電影人悲哀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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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齣紀錄片,令導演周冠威的名字登上國際視野。獲康城影展選中播放,更多人的反應是覺得他勇敢:「好多人生嘅第一次,包括面對危險、突破、承受、眼淚,都係來自呢套《時代革命》。」
電檢條例修訂指引,審查內容須考慮《國安法》,周冠威仍決定具名亮相,「見到香港咁多人喺唔正常嘅狀態,我唔想咁樣,我只係想做返正常,做返拍電影嘅純粹。」他認為自己只是堅守電影人的原則:「拍紀錄片,就係紀錄片,我純粹地覺得沒有犯法嘅。但有好多人同我講,你係有高度涉國安法被拘捕嘅風險,但係…先唔好咁諗囉。」
【電檢條例修訂系列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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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他勇敢無畏,周冠威卻說自己也有脆弱時。獨坐在剪片房嚎哭,泣不成聲;想像與家人分離情節,喊濕枕頭。信仰是他心靈後盾,「基督會帶領我行,如果你容許我承受苦難,你必有你計劃和意思。」(龔嘉盛攝)

周冠威對大銀幕充滿情意結,「作為電影人,拍一套電影當然想喺戲院放啦。其實我好old school (老派)」,他「受不了」在電腦觀影:「救命,放大啲得唔得啊?」《時代革命》在港上畫,是他的希望,早已打算待康城影展後送檢,然後公映。

已放棄申請公映

不過,《理大圍城》有放映證,但戲院在壓力下也要急煞停,社區放映亦見困難。鮮浪潮短片《執屋》,未過電檢須腰斬放映,「呢啲全部都係明明白白咁呈現。」電檢制度修訂指引後,則是最後一根稻草,令他幻想破滅,「香港都已經去到咁嘅地步,我已經死咗條心。」

港產片曾是美麗夢工場,但在周冠威眼中已今非昔比,「電影圈呢個行業好淒慘,長年畀唔到信心投資者可以賺到錢,亦都確實只靠香港市場十居其九都圍唔到本,咁嘅情況你仲落一刀?…呢個代價係咪太高呢?」即使不涉政治,也有如驚弓之鳥,「咁多自我審查,點會有自由奔放嘅電影拍攝到?」

周冠威認為,《國安法》在前,即使不涉政治,也有驚弓之鳥,結果左閃右避,「咁多自我審查,點會有自由奔放嘅電影拍攝到?」(資料圖片)

兩個半小時的紀錄片,呈現反修例事件的起承轉合。他追蹤多個人物深入訪談,包括「守護孩子」陳伯、「陣地社工」陳虹秀等,尋找在官方敘述以外的聲音及心路歷程轉變。剪輯與選取,他強調無關立場,「受訪者當中,也有人意見不合的,觀點有偏差,甚至係相反,呢個係完完整整真實呈現返出嚟。唔會話呢兩個相差嘅觀點,我周冠威鍾意邊個就揀邊個,反而渴求他們有不同觀點呈現當中。因為係記述呢場運動,複雜、不同嘅意見,唔好話黃藍、警察與示威者啦,本身示威者都好多內部唔同聲音,呢啲都值得呈現。」

拍紀錄片錯失下部電影金主

攝錄機捕捉的人和事,不能盡錄,他拾棄聚焦單一事件,以時間性呈現,追源溯始,「因為好多時我哋都會倒果為因,呢套紀錄片就希望可以還原因果關係。」

選擇拍這齣紀錄片,也押上代價。周冠威原本籌備一套愛情片,但投資者臨陣退出,找演員合作也不易,「呢兩樣野無,我拍啲咩?拍返紀錄片?但依家已經曝左光,我只能拍樹、風、海?又或者可能投身National Geographic(國家地理雜誌)囉 。」說罷只能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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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樂」待尋,繼續耕耘是他能做的事,「我個心、我個腦袋,你拘禁唔到我,打壓唔到我。人哋唔投資你,你咪寫囉。」《幻愛》票房大收,精神創傷呼應愁城的愛情故事,也醞釀十多年,「我唔知道今次幾時發酵成熟,甚至拍到出來,一年?五年定十年?」他又自嘲,「可能我放咗監出來拍,我照諗囉,你控制唔到我自由㗎。」

報名康城影展,具名示人,構成「周冠威很危險」的風險因素。記者問他有否想過不高調,他立即「糾正」:「首先我要強調,呢個問題已經是不正常的,其實我作為導演,宣傳是好低調嘅啫,拍完套片拎去參加影展,有幾高調啊?我無行出來舉旗呀、裸跑啊。我唔係出來做呢啲,我只是正常地做返正常嘅啫。」

他認為面對無形壓力,只能處之泰然,「我見到香港咁多人唔正常,我唔想咁樣,我想做返正常,做返純粹。」成功參展康城首映,本值得高興,但恐懼並不缺席,他害怕未來或與家人分離,久未釋懷。「呢個決定(參展後續),係好多淚水之下得出嚟的…我有時都想強調我好脆弱,你點會…同家人分離你會唔傷感咩,有呢個可能性都極度痛苦啦。」

曾有朋友甘願代他以導演之名出面,周冠威輾轉反側,十五十六。後來,他發了一個夢,在夢中他重遇小學老師,是人生首位認真讚賞他的長輩:「佢細個話我係一個負責任嘅人。」夢鄉中,他也與家人在一起面對警察,「佢地係度搜我哋啲野,但我哋好安然咁照平常傾計」,周冠威醒來時熱淚盈眶。他翌日收到讀者贈上的支持信件,內裡夾雜一張書籤,翻開背頁,寫著「我盡我本分」的字句,「又係盡本分、盡責任。」

被問到會否後悔、又或覺得今次是人生最大膽一次?周冠威思索了一會,得出這個答案:「我個人幾執著,執著誠實,好執著邏輯,好執著善良,咁呢啲價值觀 ,呢套片就係咁簡單。或者係追求一種純粹,依家氣氛下,好似唔正常咁,就因為唔純粹,我地有好多憂慮,好多審查或自我審查,或怕別人連累,但做好嘅事我係好堅持嗰種純粹,拍紀錄片,就係紀錄片,我純粹地覺得沒有犯法嘅。但有好多人同我講,你係有高度國安法比拘捕嘅風險,但係…先唔好咁諗囉。」「呢套紀錄片,我懷住希望,會帶來正面影響,而唔係散播仇恨。希望對香港、對中國、對全世界……希望做一套好電影,因為我是一個電影人。」

八九六四發生那年,仍然是小學生的周冠威,在家中直盯著電視機。新聞中的影像震撼,呼喚他的良善與憐憫,「呢個係我嘅政治啓蒙。」

《電檢條例》修訂指引具體內容:(2021年6月11日生效)

在原有電檢制度下,未有涵蓋涉及國家安全的評審準則。新修訂添加相關指引,包括檢查員應小心留意電影中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以其他方式損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刻劃或表現,及可客觀和合理地被視作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該等行為或活動的內容」。

修訂亦列明,電檢員應顧及其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責,及香港居民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電檢員若意識到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應得出電影「不宜上映」的結論,變相禁映相關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