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樣貌相似癌患者作替身詐騙危疾賠償 涉款2600萬 保單遍及中港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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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疫情緩,保險市場逐步復甦,惟伴隨而來的貪污投訴個案亦現反彈跡象。廉政公署今年首9個月已接獲32宗投訴,拋離去年全年的24宗,直迫過去5年平均每年40多宗的投訴數字。

廉署上月搗破兩宗保險相關的貪污詐騙集團,其中一宗為危疾保險虛假索償,保險代理為投保人購買每年保費高達28萬元的危疾保險後,再用另一位癌症病患者的醫療紀錄,詐騙保險公司900萬元賠償。涉案的保險代理隨後至少三度故技重施,在本港和內地的醫療機構取得癌症醫療證明,4張保單騙取的賠償額合共達2,600萬元,至今包括保險代理在內,已有四人落網,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或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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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上月搗破的一個集團式經營的危疾保險虛假索償,涉款多達2,600萬元,案件發生在2017年至2020年間,涉及4份保單,當中兩份由港人購買,另外兩份的投保人則是來自廣東省的內地人。

當中索償額最高的個案,賠償款項達900萬元,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陳家樑表示,案中的保險代理為投保人購買一份高賠償額的危疾保險,每年保費達28萬元,他在12至18個月「冷靜期」過後,便透過中間人,物色與投保人外貌、年紀等背景相似的淋巴癌患者,以投保人的身份證,在保險代理陪同下,到醫療中心或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抽取其樣本化驗,以獲取患淋巴癌證明詐騙保險公司。

廉署接獲投訴後,就此展開調查,發現涉案的保險代理從中賺取約200萬元賄款,而該投保人、中介人和病人則可獲取介數萬元至數百萬元酬勞,廉署已將4人拘捕。

他們進一步調查後揭發,同一保險代理故技重施,為自己及其他集團成員,購買一份或多份高賠償額的危疾保險,每年保費介乎8萬至12萬元,再安排內地癌症病患者到內地醫院或醫療機構檢查身體,以取得患鼻咽癌和乳癌證明詐騙香港有關保險公司,相關投保人其後獲得共約1,700萬賠償,保險代理則從中收取約250萬元的賄款。

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張家寶坦言,及後破獲的三宗案件,涉案人士仍未落網,案中兩名來自內地人,以往不時穿梭中港兩地,惟疫情下通關無期,令其在港活動大減,增加了執法難度。

至於這個「一條龍」的犯罪過程是如何被揭發?張家寶補充,由於涉及的賠償金額龐大,亦在保單的首一、兩年索償,因此保險公司要求保單持有人亦要到公司指派的醫生覆檢,惟投保人與醫生會面時,「佢並唔能夠講得返,究竟佢有問題嘅癌症病患嘅狀況,甚至係接受嗰個醫療紀錄,佢都講唔返」,事件最終被揭發。

張家寶提醒,醫療機構及化驗所職員,在病人應診及身體檢查前,應加倍留神確認病人身分,尤其是用以保險索償的個案,又強調廉署會繼續與保險業界及監管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以「三管齊下」方式打擊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