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逾半年人士 均可打第三針 下周二起生效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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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18日)公布,市民若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而第二劑疫苗是在6個月前接種,不論他們是否屬於優先組別,均可由下周二(23日)開始預約和由當天起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本月第三針開打的情況▼

政府發言人表示,由11月11日起為特定組別人士優先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運作暢順。在評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和新冠疫苗接種站的接種能力和服務需求後,決定擴大接種安排,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市民可以接種,加強保護力。政府提醒市民在預約前特別留意,接種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包括季節性流感疫苗)之間應距離最少14日。

屬免疫力弱人士(例如癌症病人、器官移植病人、晚期愛滋病患者、需服藥壓制免疫系統的人士等),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安排將維持不變,他們的第三劑疫苗應在接種第二劑後最少四星期才接種。

對於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18歲或以上人士,現行安排仍然是為較高風險人士(包括60歲或以上長者、醫護人員、長期病患者),以及工作環境有較高暴露風險和較易傳播新冠病毒的員工(例如參與抗疫工作、提供跨境運輸或於管制站和港口工作的人員)接種第三劑疫苗,這些人士應在接種第二劑後最少六個月才接種。

▼11月13日凱帆軒1至3座封區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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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從以下多個途徑接種第三劑疫苗:

(一)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預約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和醫院管理局轄下選定診所接種疫苗

(二)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設於私家醫院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除外)領取「即日籌」,即場接種疫苗,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三)公立醫院病人和訪客可在九間設於公立醫院的新冠疫苗接種站即場接種復必泰疫苗,無須預約

(四)在參與疫苗接種計劃的私家醫生或診所預約接種科興疫苗,私家醫生及診所名單可參考接種計劃的專題網頁

▼接種地點▼

屬於免疫力弱人士須於接種當天出示醫生證明,才能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四星期至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至於12歲至17歲免疫力低病人則必須在接種疫苗當日攜同家長同意書,並由家長親自陪同前往接種中心接種疫苗。家長同意書的範本可在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下載。

凡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並已滿六個月的人士只須出示香港身分證明文件。

至於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人士,60歲或以上人士只須出示香港身分證明文件。醫護人員、工作環境有較高暴露風險和較易傳播新冠病毒的員工可提供與工作有關的證明,或作出聲明在相關行業工作。

長期病患者應先諮詢醫生意見,何時合適接種第三劑疫苗。為方便他們接種疫苗,他們無須出示相關證明。

現時復必泰疫苗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而科興疫苗適用於18歲或以上人士。有關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建議,請參閱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