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被要求簽自動離職信 調查指近9成受訪者冀設半年保障期

撰文:王丹麟
出版:更新:

不少在職女性在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常憂慮因此被僱主解僱。有團體調查指近9成受訪者贊成為女性設立6個月產後保障期,有受訪者透露曾於產彼被僱主要求簽自動離職信,承受極大心理壓力。團體促政府設立半年產後保障期等,以免懷孕女性產後復工遭歧視,或被迫離職。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梁頌恩促政府設立半年產後保障期等,以免懷孕女性產後復工遭歧視,或被迫離職。(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提供照片)

有員工產後被要求簽自動離職信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就懷孕婦女權益及保障的問題,以問卷形式訪問624名受訪者。當中88%受訪者贊成設立6個月產後保障期,逾8成贊成將目前有薪產假的5分之4的薪金,增加至全薪;另有9成受訪者贊成將男性侍產假由3日增加至7日。

委員會主任梁頌恩透露在調查期間,有在壽司工場工作的女受訪者憶述產假復工不久,即被僱主要求簽署自動離職信,但未有即時解僱;該女受訪者無奈簽署自動離職信,惟經常擔憂隨時被解僱。梁補充,轄下的服務中心於2015至2016年間,共接獲33宗懷孕保障及歧視的電話諮詢或求助個案。

梁頌恩指不少女性不清楚自己權益,被僱主歧視亦不敢發聲,促政府設立6個月產後保障期、將有薪產假的工資增加至全薪,保障在職母親;又要求政府增加男性侍產假至7日,並指若政府最終不願增加日數至7天,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