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禁大麻二酚產品 團體質疑非唯一處理方法 料化驗所可檢測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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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產品(CBD)日趨普遍,政府在相關產品中屢次發現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毒品四氫大麻酚(THC),當局研究立法規管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總幹事黃子瑋指,討論立法規管CBD是個好開始,但將不具精神活性的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相信有不少市民跟我一樣,疑惑這做法是否唯一的處理方法」。
黃子瑋表示,參考外國做法,有國家立法全面禁止CBD,亦有些地方立法先要求化驗確保產品安全,及領有合法牌照才可出售,同時設有年齡禁售限制等。他認為如果香港採取後者的做法,估計本地私人化驗所也願意配合提供本地測檢服務。 

黃子瑋今日(18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大麻含有的THC會令人上癮,以及帶來即時及短中長期健康和人身安全禍害的物質。不過大麻同時含有其他不具精神活性的元素,例如純CBD,單獨使用不會令人上癮、產生錯覺或幻覺。不過提取純CBD十分困難,據執法部門公佈數字顯示,在2019年至今檢取及進行化驗的CBD產品中,每三件產品就有一件被驗出有THC。

他指在剛過去的4月20日「國際大麻日」曾進行網上民調,在4,000多位回應者中有一半知道CBD產品,但當中超過60%受訪者不知道及輕視CBD產品所帶來的潛在健康禍害和法律風險。 他稱曾有大型百貨公司舉辦CBD市集,當時其機構計劃購買相關產品再送到本地化驗所化驗,不過發現要做這類化驗,耗時超過兩個多月,「還未計每個樣本涉及的高額化驗費,最終只能打退堂鼓。 」

大麻在本港受《危險藥物條例》規管,被列為毒品。(資料圖片)

對於保安局禁毒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黃子瑋認為討論立法規管CBD是個好開始,而討論過程已提供機會推動公眾教育,例如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內容,就令社會對CBD有機會分解出THC的可能,有多一重認知。如果政府可以再深入介紹那些研究發現,會有助市民加強保護意識。

黃子瑋表示,全球都面對滲雜THC的CBD帶來的威脅,而國際間對立法規管CBD也各有不同,有國家立法全面禁止CBD,亦有國家禁止加入CBD在食物中;也有些地方立法先要求化驗確保產品安全,及領有合法牌照才可出售,同時設有年齡禁售限制等。他期望規管CBD的立法討論,可以令到社會更全面和深入認識大麻禍害和安全用藥。

政府研究修例管制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成為危險藥物。(資料圖片/洪業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