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重建准工廈大業主參與 市建局:小業主或因回報期長退出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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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早前公布「土瓜灣道/馬頭角道」重建項目容許符合條件的業主參與項目發展,是市建局於工業樓宇重建項目的首例。
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6日)在網誌解釋,「業主參與發展」操作複雜,受影響小業主要面對回報期長、變數多及財務風險高三大因素,過去有重建項目曾邀小業主參加發展,但在不足3年時間,全部參與計劃的小業主決定退出。他又指,土瓜五街重廸項目工廈的四成業權由數個業主持有,故探索一套特別針對工業樓宇項目的「業主參與發展」先導計劃,相信有助回應這些工業單位業主的訴求,提升項目在收購安排上的執行性,同時會訂立適切工廈收購補償方案,以照顧不同業主需要。

▼10月7日 市區重建局公布土瓜灣兩個重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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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工業樓宇業權收購的土瓜灣道/馬頭角道發展計劃(KC-019項目),市建局正研究讓在公布開展該項目當天,已在項目內擁有不少於指定數目物業、並符合條件的註冊業主,參與項目的發展,作為出售物業予市建局以獲取物業市值及適用津貼以外的另一個選擇。計劃公布後,惹來外界不少質疑,指無視小業主權益等。

韋志成在網誌表示,從受影響業主的角度,「業主參與發展」計劃要面對回報期長、變數多及財務風險高。

他以前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啟動的尖沙咀河內道重建項目(K11)為例,該公司在 1998 年向業主出價收購,繼而由市建局於2001年接手發展,最終在2009年建成和出售單位,歷時長達11 年。

土發公司在收購階段,邀請受影響業主參加「業主參與發展」計劃,在涉及的143個業權中,約有半數業權持有人參加,當中包括一批小業主和一間發展商。但在不足3年時間,全部參與計劃的小業主決定退出,並將他們在發展項目內所佔的權益,出售予參與計劃的發展商,最終只剩下發展商和市建局共同執行項目。

韋志成:小業主傾向選擇盡早得到現金補償

他指出,參與發展的小業主,權衡自身的需要和市場情況等不同因素後,傾向選擇盡早得到現金補償購置新居所改善居住環境,或利用相關資金作另外的投資計劃,而不願等待漫長的回報期。

KC-019項目工廈 四成業權由數個業主持有

韋志成表示,KC-019項目涉及約 110個業權,其中四成的業權由數個業主持有,市建局若要成功推動項目,或要花非常長的時間進行協商,爭取他們同意出售業權;若這數名大業主最終拒絕出售物業,市建局能夠集合的業權數量,最多也不夠六成。考慮到以往推行工業樓宇項目所遇到的困難和相關經驗,以及因應KC-019項目與「五街」項目合併作一體化規劃及設計的特殊性,若然在現金補償以外,能夠探索一套特別針對工業樓宇項目的「業主參與發展」先導計劃,將可能有助項目順利推行。

他又指,吸取K11項目早前試行「業主參與發展」計劃經驗及平衡現行法規要求後,傾向邀請項目內已擁有相當業權數目的業主參與,促成市建局取得他們擁有業權,加快統一業權進度,令項目收購工作提速、提效。

此外,市建局團隊亦正全面檢視適用於工業樓宇的收購政策,因應工廈內業主和廠戶的需要,從搬遷費用、重置成本等不同方向,冀望制定一套合適的收購補償方案,待相關工作成熟時,會向受影響的業主和經營者作進一步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