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銘稱被要脅下交出逾億股份 民事追討勝訴 官永義須付1.35億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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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義國際前主席官永義被指串謀他人,勒索中聯石化(現稱延長石油國際)時任主席許智銘(前稱許智明),要對方交出1億股中聯石化股份。許智銘於2009年循民事途徑,向官永義追討1.35億元,官卻稱二人有口頭協議。高等法院法官頒下判辭,認為許講出被威脅的經過,相反官未能證明該口頭協議,故裁定許勝訟,頒令官永義須支付許1.35億元,以及支付許的訟費。

原告為許智銘,被告為官永義。

許智銘稱被威脅下交出股份,民事追討下獲判勝訴。(資料圖片)

許稱被威脅下借股份過戶予官

許指稱曾有多人根據官永義的指示,於2009年3月時其辦公室,威脅他交出1億股中聯石化股份。許稱他受威脅下,致電中聯石化另一股東,以1.35億元向對方借來1億股份,並過戶予官永義。

官永義稱二人曾有口頭協議

官永義否認曾作出威脅,並稱許當時為支撐中聯石化的股價,和官永義有口頭協議,若官永義以2億元購買中聯石化股份,許會贈送2.5億股份給官。官並指許已過戶部份股份,但尚拖欠約999.3萬股。

法官認為未能證明口頭協議的說法

法官在判辭指出,官永義未能證明其口頭協議的說法,同時亦欠文件證供支持,裁定沒有該口頭協議。相反許有就被威脅一事向法庭道出事實,法官認為許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最終裁定許勝訴。

案件編號:HCA 147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