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好手鍾旭華死因 飛行服務隊趁雲層升高搜索 發現鍾屬幸運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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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傘飛行員鍾旭華4年前,在大嶼山伯公坳飛行時失蹤,5日後尋獲不治。死因研訊今(30日)續,消防處人員承認在發現鍾的前一天,已收到疑為鍾位置的坐標,惟當日天氣不穩並掛上1號風球,故至翌日才派直升機搜索。發現鍾的飛行服務隊直升機機師則稱,當日原在執行另一項任務,回程時見到雲層升高,因此順道到該處上空搜索,並發現鍾,他又指鍾所處位置,連日來都有低雲,令搜索隊無法仔細搜索。問及尋獲死者是否出於幸運?他同意:「Yes, it was very lucky.(是的,真的非常幸運。)」

死者鍾旭華(41歲)於2018年7月22日到大嶼山伯公坳玩滑翔傘後失蹤,5天後(27日)在大東山以南被發現,證實不治。

鍾旭華由失蹤至被發尋獲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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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坐標翌日才派直升機搜索

消防助理區長李偉明供稱,他當時隸屬特種救援隊支援隊伍,負責協助搜救行動總指揮,提供技術支援。他指,處方在行動的搜救方面作主導,警方負責蒐集資料。7月26日,鍾的朋友傳來兩個鍾有機會出現的GPS坐標,但因當時天氣不穩,一度曾掛1號風球,雲層高度只得400米,加上位置陡峭,出動直升機或有風險,故處方決定翌日才派遣直升機搜索。

承認調派人手可及早準備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李稱於26日晚上已經收到坐標資料,大可立刻開始安排人手,卻要待至翌日早上近11時才調動民安隊及飛行服務隊到坐標一帶搜索。李解釋,27日當天循例早上9時開簡報會,花費1至2小時才能調派人手及直升機的時間合理,又指「每一分每一秒都係焦急」,但承認可以及早準備安排。

李稱沒有印象曾抄下坐標

鍾妻陳利珊指出,她26日曾與李會面,並口頭講述坐標位置,又著他抄下坐標,當時太陽尚未下山。李稱沒有相關紀錄,故無印象當時曾和陳溝通,惟承認雙方每次會面都無紀錄。陳再質疑,坐標數字很長,故肯定當時李曾有作筆錄。李只表示,沒有抄低坐標。

鍾所在位置連日來出現低雲

飛行服務隊高級行動機師Anthony Dominic Thorpe則指,5天的搜救行動中,鍾最後被發現的位置都出現低雲層,搜救隊一直無法仔細搜索。7月27日,他完成另一項救援任務後,回程時見大嶼山南部雲層升高,因此順道將直升機駛到該處搜索,便發現鍾的滑翔傘。

民安隊隊長蔣國光稱,被被發現躺在垂直的山澗頂,耳嘴已爛,雙腳骨折,已無呼吸及脈搏。(凌子淇攝)

認為受訓滑翔員不會降落芝麻灣

被問到是否出於幸運,才可見到滑翔傘?Thorpe回應稱:「Yes, it was very lucky.(是的,真的非常幸運。)」他補充,到該處搜索是因天氣較好,而非因為當局取得新資料;雖然飛行服務隊曾根據警方線索飛往芝麻灣搜索,但他個人認為,一個受訓滑翔傘飛行員不會降落在該處。在陳追問下,Thorpe同意當時是憑直覺找到鍾。陳向他表示謝意,指:「We should have more people like you.(我們需要更多像你一樣的人)」

鍾被發現時耳嘴爛掉雙腳骨折

民安隊山嶺隊隊長蔣國光供稱,他在27日中午獲告知已發現鍾,直升機於12時58分到場,見鍾躺臥在一個近乎垂直的山澗頂,頭向右傾,左臉朝天,左邊耳朵至嘴巴爛掉、有蟲,右腳呈90度曲折,左腳腳踝骨折,沒有呼吸脈搏。至於鍾的頭盔落在7米外,滑翔傘傘繩整齊,仍然繫在他的身上,並無纏繞的情況。

案件編號:CCDI-897/2018(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