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旅業】藥店取巧聲稱「免稅」或涉誤導性遺漏 政府懶理

撰文: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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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藥店多過便利店,舉頭就有數不清的藥房、藥坊和藥粧招牌,配以閃爍的「政府註冊」和「免稅正貨」字眼,瞄準內地旅客。政府沒有徵收藥物稅或銷售稅,上海旅客王小姐搜羅化妝品及保健產品,看到這「免稅」藥店,也感到混亂,「到底是某些種類的藥物需要徵稅,還是這些店舖可以做退稅手續?我也被弄糊塗了!」藥店聲稱免稅,誤導旅客以為在店內購物比其他「非免稅」店舖便宜,政府官員看不到?

尖沙咀不少藥房都以「免稅」作招徠,但事實是本港向來都無徵收藥物稅或銷售稅,有取巧之嫌。(吳鍾坤攝)

對於內地旅客來說,香港絕對是「藥物天堂」。自由行推行以來,獨旺藥店行業,銅鑼灣、旺角、尖沙咀等旅遊區開得成行成市,十居其九在招牌上或店面展示政府註冊、免稅正貨或免稅正藥等字眼。本報記者上周到尖沙咀加拿芬道、北京道和漢口道等十條街道視察,合共發現至少有46間售賣藥品的店舖,但有27間店不稱「藥房」,而是取名藥坊、藥粧、藥業或藥城。

上海旅客王小姐(右)說看到不少藥店標明「免稅」,搞不清是藥物需要徵稅,還是可以辦退稅手續。(李耀宗攝)

「免稅」聲稱源自影視器材店

記者在尖沙咀和銅鑼灣視察所見,有藥店甚至展示類似「Rx」標誌的藥房十字標誌,如尖沙咀E藥.粧和銅鑼灣怡和街御藥坊等,非常取巧。不少藥店又在招牌或櫥窗展示「免稅」和「Tax-free」等字眼,甚至特意以「免稅藥坊」、「免稅註冊藥業」等作為店舖名稱。香港並非如日韓設有銷售稅,僅對烈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產品徵收稅款,其他貨品一律免稅。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前主席麥瑞琼也有留意到旅遊區不少店舖標榜「免稅」,她說這是源自1980年代香港旅遊業發展初期,尖沙咀、銅鑼灣一帶的影視器材店舖競爭非常激烈,有商戶為吸引歐美旅客光顧,貼出「免稅」宣傳標語招徠,遂引起其他店舖仿效,但相關做法多年來一直存在爭議,「過去有商戶被投訴涉嫌誤導消費者,它們卻推說『免稅』只是作為店名的一部分,不存在宣傳。」

藥房總商要求衞生署監管​

港九藥房總商會副會長劉愛國說,業界早已覺得有不少普通藥店「捉字蝨」,名稱和招牌用字故意與註冊藥房和藥行混淆,曾要求衞生署監管,但當局卻歎慢板。「藥坊」普通話與藥房相近,但衞生署並沒有限制使用,因而廣泛用於一般藥店名稱。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商戶以政府註冊和免稅等字眼招徠,誘使消費者相信可在店舖放心購物,或涉(《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顧客對商戶有信心,才會願意購買藥物及保健產品,『註冊』等詞彙雖然含有某程度的真確性,同時亦隱瞞一定程度的重要資訊,例如店舖只有商業登記、未有申請相關藥商牌照等,或會有騙取顧客信心的嫌疑。」

搶用老字號藥房名稱

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自2003年內地開放港澳自由行以來,本港的藥物及化妝品零售業銷貨總值,由2003年的126.96億元,到2016年大幅上升3.2倍至410.92億元。不少商人窺準商機,近年積極在旅遊區擴充業務,令藥店成行成市,除了廣泛標榜政府註冊及免稅外,更出現搶用老字號藥房名稱情況,出現不少「老翻」的「分店」和「姊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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