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持刀棍傷人搶劫名錶 官斥兇狠血腥 判囚8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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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賣家於2020年在網上以27.5萬放售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但在與買家在大圍港鐵站交收時,拒絕對方議價要求後,即遭買家伙同另一男子用長棍及牛肉刀襲擊。兩人搶去名錶後登車逃去,約一個月後分別被捕。他們今(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法官李素蘭判刑指,斥責被告精心策劃惡毒襲擊,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犯案,手法兇狠血腥。事主的活動能力事隔3年仍受嚴重影響,即使被告願賠償及道歉,仍不能彌補其所受的傷,終判兩人各囚8年。

首被告黃子鋒(24歲)和次被告譚凱仁(23歲),承認於2020年8月4日,在大圍港鐵站D出口,劫去吳耀燊一隻手表;並在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吳,意圖導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大圍站持刀搶劫連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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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分別用長棍和牛肉刀施襲 事主倒地不起

案情指,吳姓事主於2020年7月在Facebook標價27.5萬放售一隻勞力士 Daytona手錶,之後一名「李先生」表示有興趣購買,約定於8月4日在大圍驗貨。及至當日下午,首被告現身並指現金在他車上,他在驗貨後要求吳降低售價但被拒。首被告之後假意表示會購買,但要先到車上取出現金。

不久後,首被告返回大圍站,要求吳改以26萬售出腕錶,吳拒絕並轉身離開。隨即,埋伏在附近的次被告用牛肉刀斬向吳,首被告則用長棍擊打吳的頭部,兩人不斷重複襲擊吳的頭部、身體及下肢。吳嘗試逃跑但倒地不起,在持續受襲下只好將藏有手錶的袋交給次被告。同一時間,首被告更欲搶去吳正戴著的手錶但不果,之後與次被告登車逃走。吳則在途人幫忙下報警,並獲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根據醫療報告,吳當時的頭皮、背部及四肢有多處裂傷,右肢亦因肌肉、神經受傷而無力及足下垂。

事主現時走路感痛楚和足下垂 需佩戴腳踝固定器 嚴重影響活動能力

警方其後調查發現,涉案用作逃跑的私家車使用未經登記的牌照,而該車車主的兒子案發時將車借了給首被告。兩名被告先後被捕,首被告在在警誡下承認曾用長棍襲擊吳,但否認有取走涉案手錶;次被告則在警誡及錄影會面下透露,首被告指示他在當日負責「睇水」,他對於搶劫並不知情。次被告又指,首被告在案發前一天要求他幫忙襲擊一個男人,另他在案發時因見到吳掙扎而以用牛肉刀斬向吳兩次。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斥責被告精心策劃惡毒襲擊,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在公眾場所犯案,手法兇狠血腥,事主事後需要縫11針,事隔3年走路仍有神經痛和足下垂,無法跑步,需佩戴腳踝固定器,嚴重影響活動能力。即使首被告願意賠償4萬多元,又寫信誠信道歉,但仍不能彌補事主所受的身心創傷。法官考慮到被告有相關案底,判囚8年。

案件編號:HCCC 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