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認涉多宗劫案涉款達579萬元 7人原往搶劫被截 警曾開槍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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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在何文田監視並欲截查兩部可疑車輛時,兩車司機均企圖開車欲逃,最終有警員開槍,兩車上7人被捕,又在車上發現開山刀及牛肉刀等,揭他們原本當天欲往紅磡搶劫。警方後來再拘捕一人,發現部份人士另涉該段期間的其他劫案,涉款達579萬元。8男今(1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搶劫共5罪,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判刑。

眾被告稱因經濟壓力犯案

8名被告:王承志(31歲)、蘇嘉俊(25歲)、鄭子鍵(24歲)、吳聯傳(30歲)、余鑫健(26歲)、黃歲彰(29歲)、周信發(29歲)、張承發(36歲)。首7名被告承認串謀搶劫罪,第三至第七被告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此外,第一、第五被告和第八被告各承認1項搶劫罪;第三被告另承認1項洗黑錢罪。辯方今求情指,眾被告因經濟壓力犯案,現已感到後悔。

2019年12月3日,警方在何文田截查兩車時拘捕多名企圖搶劫的7名男子。(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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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在警員舉槍下舉手被捕

案情指,警方於2019年12月3日在何文田常樂街作監視行動,目標是一部的士和一部白色私家車。中午1時許,警員採取行動,多名便衣警員步向的士,車上的第五和第七被告立即下車逃走,其後被制服。駕駛的士的第一被告見狀即開車,並差點撞到一名警員,最後和一輛警車相撞。警員一度舉槍指向第一被告,第一被告最後舉起雙手被帶離車廂。

沙展開槍射到次被告駕的士的窗框

另外四名警員則走向白色私家車,並警告車上的第二、三、四和六被告等4人下車。第二被告開車撞向的士,並把的士推前,差點撞到一名沙展。沙展即舉槍並多番警告,第二被告把車倒後並撞到一輛警車。沙展最終開槍,射中擋風玻璃的窗框。此外,另三名告亦分別制服。警員在的士檢獲3把牛肉刀、2把開山刀和1個鐵錘等,並在兩車檢獲手套和口罩等。

原到紅磡搶劫中途被叫停

第一被告警誡下稱,他「大佬」的一名友人「阿錦」,案發前向第一被告稱:「聽日有單嘢做,係搶嘢。」問他是否有意參與,第一被告答應。他負責駕駛的士接載多人,並根據「阿錦」指示,駕車到紅磡。他獲告知:「搶個中年男人嘢。」但最終行動被叫停,他遂開車到何文田。

3名被告另涉兩日前另一劫案

第一和第五被告涉及的另一宗劫案,指他們於同年12月1日,4名蒙面劫匪,包括第五被告,持刀和鐵錘到紅磡土瓜灣一間珠寶店行劫,劫去248件金飾,總值逾120萬元。連同行劫時被損毀的金飾,珠寶店損失合共約122萬元。而第一被告在是次行劫中亦負責開車,接載劫匪。

第八被告涉一宗459萬錶行劫案

此外,第八被告亦涉及另一宗錶行搶劫案。他於同年11月8日,到旺角廣華街一名錶行,表示有意買錶。他離開時,不讓錶行的玻璃門關上,兩名劫匪趁機入店,持刀劫去32隻名錶,總值約459萬元。

案情續指,警方在搜查第三被告的住所時,搜獲12萬元現金和一隻名錶,其中名錶屬旺角錶行劫案的贓物,而12萬元亦屬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HCCC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