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炒吳樹培|校方未答何時設調查小組 前資深校董批違程序公義

撰文:胡家欣 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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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董會今日以簡單多數通過,即時解僱副校長及秘書長吳樹培,稱其行為舉措難配合良好管治,對他失去信心。根據《中文大學規程》,校董會罷免校長、副校長等,可先成立委員會審查,並向校董會作出報告。

校董會有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相關委員是誰、何時完成調查 ? 《香港01》向中大查詢,校方拒絕回應。議員校董劉國勳稱,校董會曾成立小組,並委任兩名有法律背景的校董和一名資深教授,向校董會作出意見,至於何時成立,則不太清楚,人選亦不便透露,強調解僱程序是合法和依足程序。

有不願具名的中大前資深校董形容,即時解僱大學高層的做法前所未見,亦認為過程十分倉卒,欠缺透明度,改組後的中大校董會,今日才首次正式開會,據知改組前未曾通過委任小組調查,質疑如何在無開會情況下,一個月內成立小組並完成調查;若有關小組早已成立,質疑是否有人繞過程序辦事,違反一貫做法及程序公義。

中大校董會今日以簡單多數通過,即時解僱副校長及秘書長吳樹培。圖左起為校董會副主席陳德霖、主席查逸超。(黃浩謙攝)

根據《中文大學規程》24,大學校董會可基於「好的因由」(good cause),免任校長、副校長、任何教授,免任前可委出一個由校董會主席、2名校董及3名教務會成員組成的委員會,審查有關的投訴,並向大學校董會作出報告。

「好的因由」包括裁定違反刑事罪行、屬不道德或可恥性質的行為、校董會考慮委員會的報告後認為構成沒有執行或無能力執行職員的行為等。

中大議員校董劉國勳認為,解僱吳樹培的決定符合程序。(資料圖片)

中大拒回應有否成立調查小組 議員校董稱有小組審視

校董會就解僱吳樹培的決定,何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相關委員是誰、以及何時完成報告? 中大拒絕回應,僅稱已發新聞稿,未有補充。中大議員校董劉國勳稱,校董會曾委任兩名有法律背景的校董和一名資深教授,向校董會作出意見,至於何時成立,則不太清楚,人選亦不便透露,強調解僱程序是合法和依足程序。

他指,事件已擾攘多時,又曾發出過警告,才有成立小組檢視的一步,「如果有人不斷做破壞,損害中大利益,點解仲可以留底?」他指,作為一個受薪的人員,如果不論是支援和表現,都與校董會決定「打對台」,校董會無信心與其共事,今日才作出解僱決定已屬太遲。

有中大前資深校董表示,即時解僱大學高層的做法前所未見。(資料圖片)

前資深校董稱即炒人前所未見 批決定倉卒、欠缺透明度

有中大前資深校董表示,即時解僱大學高層的做法前所未見,按慣例會成立委員會獨立調查,包括召見各方證人,亦會給予涉事人有辯解的機會,以決定其行為是否符合「好的因由」,並向校董會交報告,視乎個案而定,由成立委員會到完成調查,料需時兩至三個月,或半年不等。當事人亦有權就最終結果作出上訴。

該名校董認為,今次解僱過程十分倉卒,亦欠缺透明度,涉中大校董會改組的條例於11月中才刊憲,改組後的校董會今日才首次正式開會,據知改組前未曾通過委任小組調查,質疑如何在無開會情況下,於約四星期內,通過成立小組、物色小組人員、並完成調查;若有關小組早已成立,卻有校董不知情,質疑是有人繞過程序辦事,違反一貫做法及程序。

校董會主席主席查逸超以機密為由,無解釋校董會解僱吳樹培原因。(黃浩謙攝)

公開處決予人感覺絕情 影響士氣

校董會主席查逸超以機密為由,無解釋校董會解僱吳樹培原因,但提及他有兩件事值得關注,包括他曾繞過校董會制定校董會議程,及參與反對中大校董會改組的聯署。

他認為,校董會做法予人有權用盡,「聽唔入耳嘅人就炒,只要簡單多數通過就得」,亦指以往炒人是低調處理,令對方可以方便找工,「好少做到咁絕情」,今次做法亦會影響士氣。

改組後的校董會正值過渡期,過渡期內開會法定人數將維持12人,直至組成34人,校外及校內成員比例為2:1。根據中大網頁,不計及吳樹培,目前有18位成員,校內成員僅有兩人,包括校長段崇智及常務副校長陳金樑;其餘16人為校外校董,兩者比例並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