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投資3000萬移民計劃 「鎖死」7年 至少300萬放創科業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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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重推俗稱「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港投資股票、基金、債券、非住宅房地產等資產3,000萬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9日)公布計劃詳情,計劃料2024年中推出、並接受申請。投放在非住宅房地產的金額上限為1,000萬元。

按規定3,000萬投資需分別兩部份,當中至少300萬元要放入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重點行業發展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12月19日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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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宇:港有1.5萬超高資產淨值人士 世界第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記者會上表示,香港一直吸引世界各地的人來港發展,去年15萬名超高資產淨值人士在亞洲,香港佔1.5萬人,數量在全球城市中排名第一,相信新計劃有助增強資產管理、及發展優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陳詠雯介紹計劃指,申請人須為18歲以上的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或台灣華籍居民。

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兩年內所有時間,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沒有不良記錄並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規定。申請人亦可攜受養人來港,包括配偶、同性/異性伴侶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來港。

不包括投資住宅 放非住宅房地產上限1000萬

在新計劃下,獲許投資資產包括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務證券)、非住宅房地產(商用或工業用非住宅房地產,以1,000萬元為上限)、以及用以支持創科發展及其他重點行業發展的新投資組合。前兩者約2,700萬元、後者約300萬元,合共3,000萬港元。

申請人在申請獲得原則性批准後,可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作投資,其申請正式獲批後,將獲准留在港不少於兩年,每次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而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在港連續居港不少於7年,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合資格者可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 程和木及後表示,這是一直存在的做法。

▼施政報告 擴大八大取錄非本地生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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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置業印花稅「先免後徵」

陳詠雯都提到,新一份施政報告為外來人才的置業印花稅實施「先免後徵」,即人才在購入物業時先暫免徵收相關稅項,若其後未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繳付相關稅項,相關安排會適用於經計劃來港的投資人士。當局料於2024年中推出計劃、並接受申請。

以往計劃每年4000人申請 許正宇:帶來1200億新資金

許正宇表示,目前計劃沒有硬指標,又指以往計劃平均每年會有4,000人申請,如以3,000萬元作計算,能為香港帶來1,200億元的新資金。被問到投資3,000萬元遠較舊計劃的1,000萬元高,他回應指兩個計劃不可比較,因不同時期需要制定不同計劃,相反,與其他城市類似的計劃作比較時,現計劃在投資額與類別上有競爭性及吸引力。

就新增的投資組合,他表明創新投資與政策相符,相信加入這個組合對整體經濟有幫助。被問到為何加入非住宅房地產,許正宇回應指,在此前提及計劃時,也聽到市場不同聲音,很多聲音提到希望將房地產列入投資,但由於住宅牽涉民生,不太合適,但非住宅如寫字樓、工商廈,對外來投資者或有吸引力,他稱是因而作出相關調整。至於為何以1,000萬元「封頂」,他解釋想在各方面給予申請人作選擇,但同時希望對本地有利,是平衡各方面後訂出的數目。

至於「先免後徵」的安排,他稱計劃最終都是希望這些投資人士能成為香港一部份,所以也想他們與其他港人一樣,能以同樣條件買物業,所以才會作出「先免後徵」的安排,與為其他人才所作的安排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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