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欲阻醉酒好友駕駛貨車被撞斃 死者親友向肇事司機索償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41歲男貨車司機於2021年與朋友聚會期間,醉酒後仍堅持駕車離開,其年僅27歲的好友上前勸阻未果,更隨即被撞斃。司機事後不顧而去,更一度拒絕自首,前年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共3罪,遭判囚3年及停牌5年。事隔3年,男死者的親友昨(28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索償。

原告為李嘉尚(音譯),為死者曾德清(音譯)的遺囑執行人;被告為羅兆堅。入稟狀指,2021年3月28日,被告在上水文錦渡一貨倉的車場外卸貨區,疏忽駕駛而導致死者死亡。

翻查資料,被告於2022年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共3罪,當時遭判囚3年及停牌5年。惟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最終於去年初改判監禁3年。

案件編號:HCPI 3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