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外快不惜非法追數 兩16歲及14歲少年被捕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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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兩名涉嫌非法追債的16歲及14歲少年。上周五(18日)傍晚約6時,警方在沙田瀝源街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兩名青少年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即場在他們身上檢獲兩支紅色顏料,一對手套及多張收債字條。
警方經盤問後,該兩名分別16歲及14歲的少年,承認企圖作刑事毀壞及追債以賺取外快,隨即涉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被捕。而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經追查後,相信兩人欲前往九龍及新界多個住宅單位,以非法手段刑事毀壞及追討債務,不排除他們與更多同類案件有關。兩名少年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強調,「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刑事毀壞」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分別被判監禁10年及終身監禁;而任何人無牌經營放貸人業務,即屬違法,則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