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溪澗半祼浸浴大媽再出沒 街坊唔怕污糟 照洗衫取山水

撰文:朱雅霜 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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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上瘋傳半裸大媽溪澗浸浴片段,其行為令人咋舌。據悉,涉事大媽今日再早、午兩度到水池浸浴洗衫,更稱每天均有人到來沖涼。記者今午(19日)覓得水池現場,為馬鞍山牛烏水塘對下溪澗水池,發現有不少街坊行山及取用山水,更目擊有婦人於水池洗衫,他們均不擔心山水不衛生,但有人認為浸浴行為「好衰」。漁護署表示,涉事地點為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署方會加強巡邏。

馬鞍山牛烏水塘對下溪澗,不時有街坊取山水,日前一名大媽於水池浸浴片段於網上瘋傳,令起關注。(陳康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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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並非日前盛傳的水泉澳邨後山溪澗,實際上是利安邨往牛烏水塘上山,約15分鐘路程的人造水池。據知,涉事大媽於今早及下午時分兩度到場,上午帶備清潔用品,刷牙、洗面、洗頭、洗衫,更意猶未盡,身穿衣物下水短暫浸浴。及至下午,大媽再度與盛傳是其丈夫男子到水池洗衫及裝山水,大媽操普通話,她稱每天早上有人到場沖涼。

記者今午約5時到場,發現不少年長人士於該處行山,其間有婦人持兩個大水樽前來取用從上流而來的山水,得知有大媽於水池浸浴,婦人仍表示不擔心水質,自己來行山,只是間中取用山水。此外,記者亦撞見一名婦人帶備洗衣粉到水池洗衫,她稱家中洗衣機壞了,所以到此洗衫,她曾兩次遇見浸浴大媽,俱與丈夫一同到場,她稱於水池除衫浸浴「好衰,但不擔心污糟,「驚嚟做乜」。

漁護署:涉事地點為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 會加強巡邏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涉事地點為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內污染任何溪流、水道、水池或水潭,否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00及監禁3個月。署方會加強巡邏有關地點,有需要時會向遊人作出勸喻;如發現違規活動,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上周四(15日)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上載一片段,顯示一名大媽僅穿內褲,在山澗忘我水池浸浴,據稱同行男子在旁等待,其間不時有人途經,但兩人毫不在意,令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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