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涉醉駕被落案起訴三宗罪 下月東區法院提堂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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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今年8月駕駛平治私家車,在山頂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壆,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獲保釋至今。事隔2個半月,警方今日(27日)表示,該名39歲姓林(楊明原名林楊明,後改名林明樂)男子,被控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三罪名。案件將於11月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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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今年8月8日,一輛平治私家車沿山頂馬己仙峽道落山,途至近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左彎時,據報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首先路邊撞向防撞欄,繼而再衝前約60米,復再猛撼行人路石壆後始停下,右邊車頭擱於石壆上。其他駕駛者見狀,慌忙報警。

警員趕抵證實,涉案司機為藝人楊明,當時他滿身酒氣、爛醉如泥,未能即場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後他報稱不適,送院期間一仆一碌,須由2名警員左右攙扶上救護車,再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他事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