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漁護署反非法捕魚 檢1000公斤魚獲 截10船拘48名非法入境者

撰文:邵沛琳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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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聯同漁護署人員於10月至11月期間進行反非法捕魚行動,行動中截獲10艘漁船及拘捕48名內地非法入境者(18歲至66歲),執法人員共檢獲1,000公斤魚獲。據知,執法人員每次行動均會即場量度魚獲重量,為保護生態平衡,有些魚獲會即場放生。警方指,非法捕魚黑點包括大澳、索罟群島及長洲以南等地,執法人員會繼續打擊非本地漁船在港的非法捕魚活動。另外漁護署亦購入9艘巡邏船,已於今年首航藉以打擊非法捕魚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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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南分區行動支援小隊指揮官王雋傑高級督察表示,警方於反非法捕魚行動中制訂恆常計劃,以協助漁護署執行第171章《漁業保護條例》,包括協助署方截停及搜查非法捕魚船隻。王續指,近日警方發現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有持續增加的趨勢。

水警東分區、水警南分區及水警北分區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於今年10月至11月進行多次反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以針對非本地漁船越境非法捕魚。據了解,上述行動執法人員共檢取1,000公斤魚獲,每次行動均會即場量度魚獲重量,為保護生態平衡,有些魚獲會即場放生。

拘捕48名非法入境者 截獲10艘漁船

由今年10月中至今,水警多次行動中成功拘捕來自內地的47男及1女,他們均為非法入境者,警方更截獲10艘漁船。王指,行動中水警遇上一定困難,包括惡劣天氣、有限能見度及風高浪急等狀況。至於被捕的人士中,有33名非法入境者(22歲至66歲)因「非法捕魚」被捕,被捕人已轉交漁護署調查及檢控。

警方指,政府一直進行反非法捕魚的執法工作,執法人員打擊非本地漁船於本港水域非法捕魚,並針對非法捕魚黑點,包括索罟群島、長洲以南、南丫以南、后海灣、大澳、果洲群島及大鵬灣一帶水域。警方呼籲,任何人士如觸犯香港法例第171章或第171A章《漁業保護條例》,一經定罪後,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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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1個半月內檢控7宗非法捕魚案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業主任陳璚博士表示,於過去1個半月漁護署檢控7宗非本地漁船,於本港非法捕魚的案件,當中有兩宗由漁護署人員截獲的兩艘漁船,分別檢控12名及2名非本地漁民,另外有5宗案件由水警截獲,案中船隻包括兩艘蝦拖、一艘刺網漁船及另外兩艘漁船,一共檢控19名非本地漁民。

陳指出,今年10月16日一艘漁船進行非法捕魚時被漁護署人員截獲,當中有12名非本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被檢控,該12名被捕人士罪名分別被監禁14日及緩刑36個月,以及一批涉案的捕漁工具被充公。而於另外21名非本地漁民,同樣涉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他們已被落案起訴。

漁護署購入9艘巡邏船 打擊非法捕魚行動

另外漁護署人員於非法捕魚黑點作出針對行動,並聯同水警方作出巡邏行動。據了解,漁護署已購入9艘巡邏船隻亦陸續投入服務,並且於今年首航,每艘船的造價約$271萬元。

陳續指,目前本港水域禁止拖網捕魚,由於本地漁船需要登記才可捕魚,因此漁船數目及捕撈數目可以保持在可持續的水平。由於拖網漁船會損害海床及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及非法捕魚可以遏止海洋資源受損。

2018年《香港01》記者揭發有內地漁民非法來港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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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2018年《香港01》記者揭發有內地漁民非法來港捕魚,據了解內地漁民的足迹遍及西貢、長洲、大嶼山、塔門的水域。當時記者到后海灣出海視察,發現逾20艘內地漁船通宵越境,在香港拉起逾1公里長、已被內地禁絕的「蛇籠」捕魚,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