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搭昂坪巴士唔肯戴好口罩被「圍剿」 男舉中指女鬧人冇腦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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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佩戴口罩除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環,更加是法例規定下的一環。網上昨晚(4日)瘋傳一段令人側目的影片,據悉一對情侶乘搭昂坪巴士期間,因無戴好口罩被車長勸喻,女方卻大聲夾惡反罵車長,男方更一度舉中指,被其他乘客一同「圍剿」時,又駁斥眾人「冇腦」,最終乘客無奈報警。
警方表示,事件中目前沒有人被捕、被票控或被檢控,涉案的29歲女子在警員到場後報稱血糖低不適,需送往大澳診所。案件列作「糾紛」及「有人不適」處理。

女方:「你可唔可以唔好咁醜樣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

網上流傳的片段長達5分50秒,片頭已見一對男女結伴坐於巴士最後一排,2人的口罩僅覆蓋口部,沒有遮掩鼻部。拍片男子表示:「小姐,麻煩你戴(好)口罩,唔該。一係我畀個新嘅口罩妳。」該女子反問:「你係邊位?」拍片男稱自己是司機,並指戴好口罩是公司規矩,法例規定,「麻煩妳合作,如果唔係我就趕你落車喇。」

該名女子對勸喻無動於衷,並反駁:「我唔係唔戴口罩喎‥‥‥勁搞笑喎,咁我個口罩係戴(緊)吖嘛!」司機要求該名女子予以尊重,她情緒激動站起,以語帶人身攻擊的字眼反罵:「你尊重下你自己個腦先啦!你知唔知你自己講緊啲乜嘢呀?你著好件衫好冇呀?你可唔可以唔好咁醜樣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

男方不發一言 拍手掌又舉中指

此時,多名乘客不值該名女子所為,指責她理應戴好口罩,不要阻礙其他乘客,「口罩都唔識戴,妳要個口罩做乜Q啫!」司機及乘客合力要求她落車,她仍置之不理,司機慨嘆:「香港有人咁自私㗎,呢一pair(一對)有樣睇呀,啱㗎喇攬住一齊啦!」此時由始至終不發一言的男方,突然嘲諷地望着司機方向拍掌。

其後司機表示報警處理,片中亦傳來男乘客疑似報警的對話,表示「昂坪巴士站,有兩個乘客唔戴好口罩,跟住司機叫佢落車佢又唔肯落,叫佢戴番好個口罩又唔戴!」其他乘客續向該名女子「圍剿」,她怒稱:「個口罩太大呀,關我咩事呀!遲啲係咪要整容去戴口罩呀我?」期間男方突然舉起中指,女方則指「睇法例啦」,車長及乘客隨即一人一句說出有關法例。直至片末,可見1名相信是女職員以強硬態度要求2人落車。

警:列「糾紛」及「有人不適」處理

片段引起網民強烈迴響,怒斥「真想大巴大巴打埋去!」、「真係厚面皮同冇素質」、「兩個天生一對」、「搵警察開告票啦!」警方表示,昨晚約7時,大嶼南分區於接獲一名25歲男子報案,指有一名女子未有佩戴口罩,勸喻期間與該名29歲女子及另一名23男子發生爭執。人員接報到場,該名女子報稱不適,經治理後拒絕送院。當時案件暫列糾紛及有人不適。

據了解,該對情侶由昂坪乘搭23號巴士往東涌,女子上車時向巴士司機表示因血糖低,感到頭暈,需要拉低口罩,然後到巴士後排座位坐下。一名休班站長見女子未有帶好口罩,要求該名女子戴好口罩,女子拒絕。雙方因而發生爭執,巴士司機於是拒絕開車及報警求助。

新大嶼山巴士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該班次受影響的乘客被安排轉乘另一班巴士。公司一直有配合政府宣傳,於巴士上以及車站已張貼有佩帶口罩的告示,同時,按照現時香港法例,乘客於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佩戴口罩,希望香港市民明白,為己為人,請注意個人衛生。

戴口罩要遮口蓋鼻緊貼臉頰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規定在指明期間内,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而佩戴口罩,是指口罩以覆蓋其口和鼻,並使口罩貼着其鼻、下頦和臉頰。

執法人員包括司機

如執法人員合理地認為某人違反《規例》沒有佩戴口罩,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進入該地方/部分,或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如該人沒有遵從要求,可要求該人離開該該地方/部分/交通工具或該區域。就公共交通工具而言,執法人員包括警務人員、該交通工具的司機、指導員、稽查、收票員、管理人或擁有人。就港鐵已付車費區域而言,執法人員包括警務人員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在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在獲授權人員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時,未有按要求離開,亦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