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搭昂坪巴士拒戴好口罩惹眾怒 警懷疑有人違例籲提供資料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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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肆虐下,前晚(3日)一對情侶在昂坪搭巴士期間,疑因無戴好口罩被司機及乘客集體勸喻,惟男方舉中指、女方反罵眾人「冇腦」的態度,引起網民群起撻伐,並報警處理。事後該名29歲涉事女子報稱不適,但拒絕送院。
警方昨晚表示,案件原暫列「糾紛」及「有人不適」,但經調查後,懷疑有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交由大嶼南分區跟進,呼籲任何人如有事發經過的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1696或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警方提醒,市民應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事發於前晚約7時,一對情侶由昂坪乘搭23號大嶼山巴士往東涌期間,疑因無戴好口罩,被1名司機及多名乘客勸喻,雙方發生爭執。事後網上瘋傳長達5分50秒影片,可見該對情侶的口罩僅覆蓋口部,沒有遮掩鼻部。爭執期間,男方一度舉中指,女方反罵眾人「冇腦」,又人身攻擊司機:「你可唔可以唔好咁醜樣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據了解,有人曾表示因血糖低而頭暈,需拉低口罩。

新大嶼山巴士昨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該班次受影響的乘客,被安排轉乘另一班巴士。公司一直有配合政府宣傳,於巴士上以及車站已張貼有佩帶口罩的告示;同時,按照現時香港法例,乘客於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佩戴口罩,希望香港市民明白,為己為人,請注意個人衛生。

戴口罩要遮口蓋鼻緊貼臉頰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規定在指明期間内,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而佩戴口罩,是指口罩以覆蓋其口和鼻,並使口罩貼着其鼻、下頦和臉頰。

執法人員包括司機

如執法人員合理地認為某人違反《規例》沒有佩戴口罩,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進入該地方/部分,或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如該人沒有遵從要求,可要求該人離開該該地方/部分/交通工具或該區域。就公共交通工具而言,執法人員包括警務人員、該交通工具的司機、指導員、稽查、收票員、管理人或擁有人。就港鐵已付車費區域而言,執法人員包括警務人員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在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在獲授權人員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時,未有按要求離開,亦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