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千萬元加熱煙彈貨車拒警查 暴走8公里兩男棄車逃 1被捕1逃脫

撰文:劉定安 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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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加熱煙彈貨車遇警截查,兩男暴走8公里棄車逃跑!今日(24日)凌晨零時許,交通警員在新界北區古洞路巡邏,發現一輛密斗貨車沒有亮起車頭燈,其貨斗位置嚴重下墜及車胎磨損,恍如壓住尾輪般,懷疑載貨超重。警員開咪指令貨車停低,惟貨車突然加速,企圖擺脫警方,警員遂展開追截。
涉事貨車兩度衝燈、逃走約8公里,車上兩男子在高速公路棄車,更攀越鐵絲網逃跑約300米。最終45歲姓朱男司機被當場制服,男乘客則逃脫。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貨車上載有大批加熱煙的煙彈。警方經初步點算,行動中檢獲約360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千萬元。

警員在貨車內檢獲大批加熱煙煙彈,拘捕一名男子。(陳永武攝)

貨車駛入高速公路停下兩男攀越鐵絲網逃跑

據了解,貨車沿古洞路往元朗方向行駛,轉入青山公路新田段,繼而經錦綉回旋處轉入新田公路。當貨車途至壆圍對開時,貨車突然駛入高速公路的路壆停下,車上兩名男子隨即棄車而逃。由於新田公路與新潭路之間設有鐵絲網,兩人攀越鐵絲網,向「內街」新潭路方向逃走。

警員追截約300米,截停制服其中一人,另一人則逃去無蹤。由古洞至壆圍的行車距離,大約為8公里左右。事後,警員打開貨車貨斗,發現貨斗內載滿了大批加熱煙的煙彈。警方經初步點算,行動中檢獲約360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千萬元。

警方拘當場男司機 男乘客仍在逃

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在落馬洲粉嶺公路近新田交匯處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輛輕型貨車慢速行駛,懷疑超載。警員遂指示貨車停下,惟貨車沒有停下並繼續以高速行駛,警員隨即展開追截。

警員其後在元朗新田公路近模範鄉截停該輛貨車,姓朱(45歲)男司機及一名男乘客,從貨車下車並沿新潭路往元朗方向逃去。警員最終在300米外截停姓朱司機。警員在貨車上檢獲大批懷疑未完稅電子煙彈,市值有待點算。經初步調查,朱涉嫌「危險駕駛」、「超載」、「忽視交通指示」及「管有未完稅香煙」被捕。案件交由海關跟進。

去年海關舉行大型反私煙行動 曾拘捕買賣加熱煙煙彈人士

警方指出,加熱煙及電子煙等產品,為本港煙民近年的新寵。但卻很容易誤墮本港的法律陷阱。海關去年舉行大型反私煙行動時,亦曾拘捕加熱煙煙彈的買賣雙方人士,海關稱之為「未完稅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

海關當時指出,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含煙草成份的加熱煙均屬應課稅品,並受《條例》規管。任何人士非法入口、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衞生署較早時亦指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需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或分銷。而尼古丁亦屬該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有持牌藥商才可合法管有或銷售,進出口亦受《進出口條例》(第60章)規管。 據紀錄,香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署方亦從沒有收到有關產品進口香港作銷售用途的申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究竟電子煙或加熱煙產品是否合法,主要是看產品成份是否含有尼古丁。如有尼古丁,則須受法例規管。